近年来,随着科技创新需求的不断发展,大型科研仪器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大型科研仪器的重复购置、使用率低、共享困难等问题也不同程度显露出来。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从制定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统计分析制度、建立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联合评议制度等方面,对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进行了规范。
今年,自治区科技厅认定3所高等院校、5家科研院所、2家大型国有企业共10家单位作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试点。这10家单位分别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内蒙古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各试点单位将对所持有的大型仪器设备整合资源、进行分类统计,将能够共享的仪器设备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有偿服务。自治区政府将根据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对绩效突出的仪器设施持有单位进行奖励补贴,并对其申报的科技项目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支持。
据统计,目前自治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内共有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计1759台套,其中仪器原值30万元以上664台套、50万元以上227台套;从分布情况看,高校有109台套、占48%,科研机构有58台套、占25.5%,民营企业有37台套、占16.3%,国有控股企业有23台套、占10.1%。尽管按照国家调查标准统计,自治区网内仪器共享率达到了88%,但事实上,还有很多大型科研仪器没有统计在内并得到充分利用。
“在高校,大型仪器重复购置、使用率低的问题一直存在,所以我们学校一直致力于大型仪器共享的探索。现在,我们正在把化工学院样品测试中心和校级测试中心作为试点,推进学校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内蒙古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吴永军介绍说。
“现在北京、上海等高校、企业分布密集的地区大型科研仪器使用很紧张,甚至需要提前几个月预约。建设大型科研仪器的共享平台,再利用现在便捷的通讯,通过邮件、快递等就能和外地企业取得联系,从而分流仪器使用的压力,好处多多。另外,有些大型仪器长期不使用就会老化,影响精准度,我们也希望仪器被利用起来。”吴永军说。
蔡全山是一家刚起步的金属加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他经常使用内蒙古工业大学的科研仪器做样本分析。“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没有能力承担这种仪器的购置和维护成本,但是在产品研发和升级方面又必须使用这些大型仪器来分析样品,高校提供共享的平台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方便。”蔡全山说。
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为破除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管理使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开放共享服务环境、提高仪器设施使用效率方面提供了政策保障。但是,大型科研仪器要想真正动起来实现共享,除了制度因素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人”。
吴永军说:“我们学校在大型仪器共享试点过程中,为化工学院样品测试中心的每台大型仪器都配备了一位专职的实验人员,由他们负责仪器的日常使用和维护,提高了仪器的使用效率。另外,我们学校还探索借鉴国内一些优秀高校的经验,成立一些实验小组,同时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培训,让实验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调动了实验人员投身仪器共享的积极性。”
事实上,这种做法与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中的很多内容不谋而合。比如,《意见》提出,在实现共享的过程中,为分析测试人员创造职称晋升的通道,调动分析测试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实验人员积极配合大型仪器共享。
据了解,为促进大型仪器共享,自治区科技厅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还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联合共建公共开放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基地,鼓励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方法、技术标准研发、公共服务等科研活动,使自治区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我区还将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让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