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重型汽车氮氧化物(NOx)的排放污染,近日北京市政府批准发布了3项重型汽车排放污染控制地方标准,分别是:《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 11/1476—2017)(以下简称《NOx快速检测方法》)、《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Ⅳ、Ⅴ阶段)》(DB 11/1475—2017)(以下简称《OBD方法》)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第IV、V阶段)》(DB 11/965—2017)(以下简称《车载方法》)。其中,《车载方法》和《OBD方法》两项标准主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重型汽车排放检查,汽车生产企业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销售达标车辆;《NOx快速检测方法》主要用于在用重型汽车NOx排放检查,车主需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提升重型汽车生产企业的车辆排放控制水平和排放稳定性,提高在用车辆达标监管能力。
科研表明,重型汽车排放的NOx污染是机动车排放污染的主要来源。北京市重型汽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4%左右,但其排放的NOx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以上,再加上外埠进京、过境重型汽车,排放污染严重。重型汽车排放污染治理已成为全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的重点。此次发布的3项标准将成为重型汽车NOx排放执法的主要依据。
其中,《NOx快速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已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目前,大部分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汽车都安装了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CR系统),为确保该系统正常工作,用户必须要定期添加车用尿素溶液(即NH3浓度约为30%的氨水),该溶液与氮氧化物化学反应生成氮气,从而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污染。但是,通过前期执法检查发现,目前一部分车辆存在不正常添加和使用车用尿素溶液的现象;通过对添加的记录分析,还发现有一部分车辆的车用尿素溶液消耗很少,不足以处理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
经调研,目前国际上并没有在用重型汽车NOX快速检测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为控制在用重型汽车NOX排放污染,北京市首创制定了本标准。标准规定了氮氧化物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主要包括现场检测法和在线检测法两种NOx快速检测方法,用于道路检查和入户抽查等执法工作。同时标准明确了第四、五、六阶段的在用重型汽车NOx排放限值分别为小于1250ppm、1000ppm和550ppm。该标准将弥补在用重型汽车NOX排放快速检测工作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