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环境标准
2月22日,环保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完成600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任务,对其中若干项制修订任务进行优化整合,并正式发布标准300余项。
据了解,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分为水、空气、土壤、生态、声与振动五大类。其中,在水环境质量标准方面,环保部将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解决指标不协调的问题;提高各功能水体与相应水质要求的对应性,体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针对性和独立性;研究增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等控制项目的可行性。
据报道,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方面,将增设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更新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方面,将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包括农用地、居住类用地和工业用地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
在生态环境方面,环保部将逐步构建包含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生态监测与评价标准三大类别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在进一步加强体系设计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生态保护定量化阈值和实施机制研究。
空气质量5项检测新标准
日前,环保部发布了5项新检测标准如下,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以下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13194-91)废止。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46-2013);
《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647-2013);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
《土壤可交换酸度的测定氯化钾提取-滴定法》(HJ649-2013);
《土壤、沉积物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低分辨质谱法》(HJ650-2013)。
水泥行业污染排放标准
4月25日,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处长张化天在国际水泥峰会表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完成全国征求意见,并已通过初步审议,将在行政审批后尽快发布。
除了水泥排放新标,张化天同时表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也完成指定,下一步通过行政审议后尽快发布。无疑,新标准的实施将加大企业的环境治理投入,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
据悉,全国水泥行业年排放氮氧化物是“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的重点领域。目前,我国水泥工业氮氧化物排放水平大致在880毫克左右/标准立方米,而在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现有水泥生产线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降低到450毫克/标准立方米,新建线低于320毫克/标准立方米。
据了解,目前,国内每吨水泥的生产成本为180元-250元,排放标准修订后,加上水泥脱硝设备投入,每吨水泥成本将增加20元-40元。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调查显示,我国现有水泥生产线的达标改造成本约170亿元,若按年产20亿吨水泥计算,全国水泥工业环保设施运行成本将达近40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对水泥行业虽然是很大的挑战,但同样也蕴藏着机遇,并对水泥行业起着调整作用。一方面会促进行业技术升级,提升产业效率;另一方面也会对现有产业格局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