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61902285号、卫授食字第1061902243号、卫授食字第1061902267号公告,修订《食品中过氧化苯甲硫的检验方法》、《食品中甲醛的检验方法(二)》、《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法》三部草案。修订内容包括:(1)过氧化苯甲酰的检验方法的定极限为10mg/kg。(2)食品中甲醛的检验方法《检液的调制》增列《注》,说明蒸馏速率可依所使用的仪器,设定适合的速率条件。(3)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法修正内容主要为修正《度量衡》、增列《溶解度》及增修订部分文字等内容。其中,《食品中过氧化苯甲硫的检验方法》评议期为60日,另外两部草案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