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缺陷 明日起实施召回管理
2016年1月1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消费类产品存在伤害及安全隐患的风险程度,对消费品召回实施目录管理。实施召回管理的消费品目录由质检总局制定、调整。拟首先从儿童用品和家用电子电器产品开始实施。其中,儿童用品主要包括11类产品,家用电子电器产品主要包括9类产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立法研究,烟草及烟草制品、机动车产品、民用航空器、民用船舶、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农药制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已经作出专门规定的,不适用本《管理办法》。而尚未列入目录,但需要召回的其他消费品,可以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充电桩新国标实施 不同汽车型号或能通用
12月28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在京发布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用接口及通信协议作为实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的基本要素,其技术内容的统一和规范,是保证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技术基础。此次5项标准修订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成充换电站3600座,公共充电桩4.9万个,较去年底增加1.8万个,同比增速58%。
包装饮用水开始“正名” “活化水、功能水”名称将消失
“小分子水”“蒸馏水”……市场上包装饮用水的各种名称,绕得你晕头转向?然而按照今年5月24日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的规定,不仅包装饮用水有新的卫生标准,而且从2016年1月1日起,市场上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即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7718)的规定,除清晰、醒目、持久外,还要在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这样,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只可以有“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三种,而“蒸馏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其他不科学的名称等,都将禁止出现在外包装标签上。
进口玩具新标准实施 新规增加对增塑剂限制
我国进口玩具检验新标准《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明年起,进口玩具新标准将增加增塑剂的限制,在特定元素迁移主要技术变化中,增加部分试验条件参数的参考建议等。
据介绍,新增规定包括:在化学性能方面将增加增塑剂的限制,在特定元素迁移主要技术变化中,增加部分试验条件参数的参考建议等;在机械和物理性能方面,新增了玩具中定义和玩具中有些部件的技术要求;在燃烧性能方面,新增整体或部分为模压面具要求等。
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 加速汽车配件标准同质化
《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统一编码的编码原则、数据结构,符号表示方法及其位置的一般原则,适用于汽车零部件(配件)统一编码和标识的编制,以及汽车零部件(配件)的信息采集及数据交换。标准的实施将起到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作用,为实现消费者配件查询、配件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手段。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2016年起正式实施
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国鞋类行业最重要的两个强制性标准之一,是继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之后我国第二个涉及鞋类的安全技术规范,在技术要求中对各种造成或可能造成儿童伤害的因素进行了规范,特别强调童鞋在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和限量物质两方面的安全性,其中有不少要求是首次出现在鞋类相关标准中的。其对指导国内儿童鞋生产加工及进口鞋销售和监督检验具有重大意义。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施行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之前,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然适用。
整体框架改变:由原来的19个要素变为5个要求和1个特殊要求,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关注“诚信”。
新增加的要求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识别利益冲突、可设立专门委员会、人员管理程序,包括人员录用、培训和管理、人员只能在一个机构从业等。了解详情,点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