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房屋质量问题,让施工单位及时对问题进行修复,朝阳区还出台了《朝阳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实施保修抵押金制度。
制度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需签订一份三方协议,详细规定施工单位需保证的维修时限,并且从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维修款中,抽出相应资金作为保修抵押金,存入物业单位账户。
法制晚报(微信公号: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保修抵押金为每栋楼10万元,这一额度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质量保证期限内,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保修服务时,根据协议约定的程序,建设单位和物业单位可利用保修抵押金,委托第三方先行维修。”朝阳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措施实行以来,此类纠纷明显得到了缓解。 来源:凤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