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构上分,展览分四大要素:观众、展商、组织者和服务商
观众:展览的核心是为了观众服务的,观众是展览会的根,如果没有观众,便不可能存在有展商,也就不可能有组织者或服务商,观众是展览的起点和终点,因为展览活动之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观众的购买和选择的需要,展览会的一切开支都最终落实到观众身上(我们已经计算过,每个观众为展览会承担了约1000-3000元)。展览效果的好坏也要由观众最后决定。
展览业对观众的称谓很多,观众、专业观众、客商、买家、贸易商、参观商等等,不同的表达代表了展览会的不同诉求。
参展商:参展厂商亦称参展客户,是展览会的直接利润来源,由于有展览会观众的存在,参展商逐利而来。并为潜在的订单而慷慨解囊。查看参展手册或招展说明之类的资料就能清楚理解这一点。优秀的资料总能准确的勾勒出展览会的潜在观众多么的庞大;他们对参观展览会的需求是多么的强烈;还有就是展览会为吸引这些观众的到来做了或准备做哪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组织者:以主办、筹办、协办、承办等多种方式经营展览业务,并因此获得盈利手段的单位属于展览经营部门。目前我国的展览组织者有专营、兼营和代理三种形式。在成熟的展览系统中,展览组织者这个要素是指专营展览业务的机构和部门,即展览公司和行业协会。由于商业社会中存在展商和观众的沟通需求,展览会的主办商通过提供展示环境来满足需求,从而获得利润。
服务商:组织者在组织展览会,为参展商和观众提供服务的时候,遇到了大量的服务工作,其中最核心的是展览场地的提供(有人把展览中心作为一方来存在,笔者认为从可替代性来说,展览中心作为服务商来存在更合适一些)。在中国的格局下,组织者没有能力提供这些服务内容,于是组织者以经济合同为纽带,招集各行各业的服务商,协同工作来完成展览会的组织服务工作。
总之,现代展览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要素有机构成的一个系统,从展览系统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系统内各要素的相互作用方式是由它的各自的功能、作用、对象和它们在系统中的位置决定的。从社会生产的观点看,观众在系统中处于起点和终点的位置,各要素作用的方向都朝着观众运动,各要素之间最终服务对象就是观众,参展商是展览系统得以维持和生存的基础动力。组织者是其中的核心纽带,他们通过敏锐的眼光发现市场需求,联合服务商为参展商和观众提供整合服务。伴随着巨额利润的,是高居不下的项目失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