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修订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机动车辆轮胎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科学、规范实施,国家认监委本着“责权一致、控制风险、保证质量”的原则,基于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风险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机动车辆轮胎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新版规则)。本次实施规则修订不涉及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的改变,仅是对管理要求方面的调整。新版规则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替代旧版规则(编号:CNCA-01C-010:2007、CNCA-03C-027:2001)。
为配合新版规则有效实施,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并于6月1日前在我委认证监管部完成备案并公布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业务。
附件:
1.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低压电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pdf(编号:CNCA-01C-010:2013)
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轮胎》.pdf (编号:CNCA-03C-027:2013)
国家认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