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第1号修改单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1号修改单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进行讨论,并于7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部。
联 系 人:戚月娣
电话:010-59068901
电子信箱:jsfgb@@csei.org.cn
附件:1.《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第1号修改单
2.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第1号修改单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6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