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河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调整和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不再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委托,符合国家及本省排放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本省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机构,需向省环保厅提交承诺书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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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异地检车程序也将进一步简化;环保标志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检验数据实时共享
《通知》提出,已经取得“工况法”委托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于今年3月31日前,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部门组织并统一向省环保厅提交“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从事排放检验承诺书”和“机构基本信息表”。
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机构要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排放检验数据实时共享。初次提出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的机构,需要向所在市环保部门提出联网申请,并提交“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从事排放检验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由市环保部门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后报省环保厅。机构法人发生变化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及时重新提交“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从事排放检验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其他方面,包括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员等主要人员,机构场地、检验范围、检测线数量、检测线技术等检测条件,计量认证证书、设备标定证书等证件发生变化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及时向省环保厅提交“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变更登记表”。上述变化未及时提交材料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一经发现,由环保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检测业务。
异地检车程序简化
《通知》提出,要简化异地检车程序。异地车辆在我省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不再要求车主开具车辆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委托证明。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将异地车辆信息,单独汇总并上报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本省车辆到异地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各市环保部门按照车主申请提供“机动车异地进行排放检验通知书”,并于每年年底将“机动车异地进行排放检验登记表”上报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
严格环保标志管理
《通知》明确,各市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标志的申领、发放、审核和回收工作,并对标志的送达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到所在市环保部门领取环保标志。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将车主及车辆信息用于机动车排放检验以外的其他用途,违法将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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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交管、环保3部门涉及车检
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管理涉及很多部门,各自的具体职责都是什么?
【解读】机动车检测涉及到三个部门的职责和有关工作要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计量认证管理和设备的检定,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机动车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不按照规定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的,出具虚假报告的是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和撤销检验机构资格的。
公安交管部门是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来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对检测机构也有监管的职责,如果发现有违法违纪的应予以处罚。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承担监管的职责,现在尾气检测是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我们的尾气检测是单独设立,与安全检测在不同的地方,由环保部门具体地操作;还有一种是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内又设立了一个单独的环保检测的工位和机构来作为安全检验是否合格的一种前置条件。
“6年免检”实为“免上线检验”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第11条规定: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解读】现行规定是,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
实际上,《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在检验时间上并未作出调整,仍然是两年一次。所谓的“免检”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不用检验,而是省去了上线检测这一关,即“免上线检验”。而这个“免上线检验”是指,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如何判断车辆是否属免检范围
不是所有车辆都能免检,免检是有条件的,那么如何判断车辆是否属于免检范围?
【解读】有两种情况不属于免予上线检测的范围:一是在此期间,上述说到的这些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二是虽然它也属于小型和微型车辆,但是它如果属于其中的面包车和7座以上的车辆,也不属于免予检测的范围。
另外,要注意的是,注册登记满6年(含6年)以后的,仍然要按规定检验周期上线检测,6年到15年的要每年检1次,超过15年的要每年检验2次,也就是说半年检验1次。
【新闻多一点】
河北省新增146万驾驶人 查处交通违法3000余万起
刚刚过去的2015年,河北省新增146万驾驶人、121万辆机动车。1月20日,记者从河北省交管局获悉,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万起。
在过去的一年,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约谈运输企业负责人500余人次,曝光“红色和橙色”重点监管企业111家,依法处罚客运企业162家,吊销危险品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11家,清理挂靠危险品运输车4000余辆,全省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总量同比下降16.7%,涉及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
同时,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万起,重点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城市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客车超员同比下降41%,超速行驶同比下降13.5%,无证驾驶同比下降40%。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省92%的乡镇设置了交通管理工作站,85%的行政村聘请了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及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和16%。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年累计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760余万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现场处罚记分率达到99.89%,醉驾案件移送起诉率达到96%、行政处罚率达到96.5%;群众投诉举报同比减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