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吉林省计量院承担了《液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色散型红外分光光度计型式评价大纲》、《离子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凝胶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气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等6个临时型式评价大纲的组织起草工作。
近日,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计量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大纲进行了评审,经充分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6个大纲全部通过评审。这是首次由几个型式评价机构制定,通过专家组评审后,供全国使用的临时型式评价大纲,是型式评价技术规范的重要补充,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临时型式评价大纲首先解决了型式评价大纲有无的问题,加强了型式评价实验室的建设,促进了型式评价工作的开展,待正式型式评价技术规范出台后,相应的临时型式评价大纲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