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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2009年8月关于各国标准修订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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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2200 发布时间:2009-8-25 QC检测仪器网 |
加拿大卫生部2009年7月3日发布了G/TBT/N/CAN/278号通报,标题为:邻苯二甲酸盐(酯)法规提案、修订《危险产品法案》(邻苯二甲酸盐(酯))目录I的命令提案和修订危险产品(玩具)法规的提案。涉及儿童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
该提案说,全部或部分由含有某些邻苯二甲酸盐(酯)增塑剂的软质乙烯基组成的产品,对于长时期吮吸或咀嚼软质乙烯基的幼儿具有造成有害健康的潜在影响。其国内的行业已经采取了自愿性行动,从软质乙烯基出牙嚼器、橡皮奶头及其他设计用于供幼儿放到嘴里嚼的产品中除去两种主要使用的邻苯二甲酸盐(酯)[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保证只有少部分的软质乙烯基儿童用品在加拿大销售。但大量的这些产品都是在国外制造的,加拿大自愿性的限制并非始终适用。或者尽管缺乏关于健康危险的科学确定性,但在预防性的基础上,美国和欧盟最近规定了软质乙烯基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六种邻苯二甲酸盐(酯)的法定限量。
根据《危险产品法案》目录I第II部分的限制要求,提案提议将所有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软质乙烯基中DEHP、DBP和BBP每一种的浓度限制到不超过1000毫克/千克,以及以合理预测的方式,在软质乙烯基可能放入四岁以下儿童口中的情况下,将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的软质乙烯基中的DINP、DIDP和DNOP每一种的浓度限制到不超过1000毫克/千克。
该法规拟批准日期: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后5到8个月之内。拟生效日期:(a)打算供促进四岁以下的儿童进食、吮吸或出牙用的儿童护理用品,该措施批准之日;以及(b)打算供促进四岁以下的儿童放松、睡眠或卫生用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该措施批准后六个月。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年9月3日。 加拿大发布含铅消费品法规提案
加拿大卫生部2009年7月3日发布了G/TBT/N/CAN/277号通报,标题为:修订《危险产品法案》(含铅的消费品-接触嘴的)目录I第II部分的命令提案。含铅的消费品(接触嘴的)法规提案
该通报说,在许多的研究中已经有大量的文件证明,铅对幼儿有不良影响。由于幼儿把物体放在嘴里嚼的天生习性,他们更可能接触消费品中的铅。儿童吸收摄取的铅的百分比大大超过成人,而且他们的发育器官和身体系统对铅的毒性作用更加易受影响。所以,这次法规提案规定了下列种类的消费品中每千克产品铅的总限量为90毫克:除了厨房器具外,其正常使用方式要求将其放入使用者口中的产品;以及基于其性质,可以合理地预测由三岁以下的儿童在学习和游戏中使用的产品。法规提案将确保受到影响的含铅量超标的产品不能在加拿大合法的进口、做广告或销售。
该法规拟批准日期: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后5至8个月之内。拟生效日期:该措施批准的日期。提意见截止日期:2009年9月3日。
韩国拟制定食品卫生法执行令及执行法规的修订草案
韩国近日发出G/SPS/N/KOR/327号通报,韩国健康福利家庭事务部拟对食品卫生法执行令及食品卫生法执行法规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扩大营养标签在儿童偏好食品上的使用(紫菜包饭Kimbab、汉堡包、三明治、香肠(鱼、肉等);将危险和有害食品的销售量乘以零售价格作为生产加工销售劣质食品的不当得利;建立紧急检验系统以考虑危险有害食品的即时应对措施,满足大量消费者的检验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中心”,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告知消费者;制定食品中的外来材料的标准和指标;及管制不法商人、卫生等级的安全评估的次数和程序等。
该修订草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澳大利亚拟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澳大利亚近日发出G/SPS/N/AUS/232号通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提案拟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调整不同农畜化学物的某些许可残留限量(MRLs),使其与其他国家安全有效使用农畜化学物相关法规保持一致;调整某些限量,以便与食品农畜化学物残留相关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提案中涉及的化学药物品种有32种,如规定了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在荔枝中的许可残留限量为7ppm,二氧化硫(Sulphur dioxide)在龙眼中的许可残留限量为10ppm等。
该修订案的拟批准日期预计为2009年8月,具体时间以政府考虑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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