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我国核电装备制造水平与核电工程建设水平正逐步实现跨越,而新的监造理念和模式也正在探索之中,监造能力仍可提升。
作为核电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电设备的监造工作是保障核电工程建设质量、核电设备及核电站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眼下,我国核电装备制造国产化率正在不断提升,一大批核电关键设备已实现国内生产制造。而对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核电业主、工程承包方及制造企业来说,要保障核安全,必须提高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水平,确保设备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核安全是监造最终目标
核电安全的前提之一是其设备质量过关、性能稳定可靠,而设备质量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设备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随着设备国产化比率的不断提高,核电设备制造领域吸引了众多制造企业加盟,而如何利用现有的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以保证设备质量,是这些企业眼下面临的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核安全设备的监管机构为国家核安全局,其6个地区监督站负责辖区内核设施现场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其中华北站还负责核设施现场外全国和境外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也包括对核电设备监造活动的监管。
对于具体监造活动,由于我国核电发展经历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过程,不同项目的设备监造呈现不同情况。
多标准体系掣肘管理
伴随我国核电的发展,我国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体系与相关法规体系正不断完善,建立了以资质许可、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为内容的基本管理制度。
据了解,目前核电设备领域主要涉及到的相关法规有《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以及涉及焊工焊接、进口设备管理、质保及设计安全的HAF603、HAF604、HAF003及HAF102等,另外还有国家核安全局的管理要求、核安全导则和技术文件以及核安全设备的标准体系。
对制造企业来说,执行上述法规标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要执行如ISO9000体系、RCC-M标准(法国《压水堆核岛机械设备设计和建造规则》)、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等多个体系标准及相关法规。
据业内人士介绍,过去国内百万千瓦机组压水堆核电设备制造大多数遵循RCC-M规范标准,核电设备制造厂对ASME规范标准不够熟悉。国内制造企业的核电质保体系需遵循HAF003,同时还要满足ASME-NQA-1的要求,两个体系的差异不仅增加了制造企业在管理上的负担,而且增加了制造过程出现不符合项的几率。
一些参加此次核电设备监造研讨会的制造企业代表向记者反映,一个企业同时执行好几套体系标准和法规,对文件编制和文件执行来说都很困难。加之每一类产品都有多个不同用户和监造方,要编制不同的产品制造质量保证大纲来满足用户和监造方的要求。
监造模式仍需探索
随着国内核电工程总承包模式(EPC)的推进,以工程公司为主,业主参与验证关键点的设备监造模式在逐渐增多。由此,国内核电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核电工程公司就成为践行监造活动的关键主体,而其监造管理体系直接影响了监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但是,业主介入的尺度该如何把握?介入太多,业主将承担更多责任,也要付出相应的人力物力。介入过少,设备制造将存在风险失控的可能。
目前中广核工程公司设备监造面临的新形势:多项目多技术路线全面推进,设备制造全面铺开;设备国产化不断深入,供应商水平层次不齐,部分新签的国内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水平与核电设备制造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设备监造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国家和公众对核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