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总局质量司召开了设备监理专题工作会议,田世宏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产品处关于我国设备监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建立并完善重大设备监理制度是国务院赋予总局的重要职责,经过多年的发展,设备监理为国家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做出了许多贡献。在推动立法、推进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欠缺,希望可以以《质量发展纲要》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与联系,推动设备监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田世宏司长肯定了产品处的报告,认为此次专题工作会议将业务学习与创先争优相结合,通过研究和学习,明确了设备监理的基本情况和重要意义。他指出,设备监理需要不断创新发展,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积极推动设备监理立法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在理清思路、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基础研究和调研力度,推进立法工作。二是要进一步研究现阶段设备监理工作相关概念和职责范围,明确设备监理最根本的内容,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要研究清楚设备监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总局相关部门、地方质监局、协会的职能和作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设备监理制度建设。四是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具体措施,确立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近期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切实推进设备监理工作。
此次会议明确了设备监理工作的发展思路,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将起到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