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其中涉及的大量仪表仪表产品,出口退税率都提高至17%。通知于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此次涉及出口退税率提升的仪器仪表产品包括压力/差压变送器、测量、检验压力的仪器及装置、测量气体流量的仪器及装置、测量或检验气体的除流量、压力以外其他变化量的仪器及装置、气体或烟雾分析仪、使用光学射线的其他仪器及装置、集成电路生产用氦质谱捡漏台、质谱联用仪、其他质谱仪、曝光表、其他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单相感应式电度表、三相感应式电度表、单相电子式(静止式)电度表、三相电子式(静止式)电度表、其他电度表、其他电量计、恒温器、恒压器等。
有企业指出,“在当前不少订单向东南亚转移的趋势下,对于拥有自主品牌的出口公司而言,上调产品出口退税率可以扩大公司产品的出口份额。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对公司是一件好事。预计今年公司的出口额会实现10%左右的同比增长,明年还会继续保持稳定上升的势头。”
业内人士指出,在当前外贸发展面临困难的背景下,此举有助于保护我国外贸商品在国际舞台上公平竞争,从而提高我国商品的出口竞争力,凸显出国家稳定外贸形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心。
出口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反映出口货物实际征税水平,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整体税负确定的,同时,也是零税率原则和宏观调控原则相结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