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全国发生多起电梯伤人事件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
近来,多地出现电梯伤人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仅7月以来,全国发生多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荆州官方: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在湖北荆州电梯事故中,记者从现场监控视频看到,被害人向柳娟带着儿子乘自动电梯上楼,来到最顶层时,电梯与楼面之间的盖板随着向女士踏上忽然出现翻转,向柳娟被卷入缝隙之中。危急时刻,她奋力将儿子托举出,孩子并未受伤。
27日晚,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其实事发前5分钟,商场工作人员就已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
目前,荆州市已经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正在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组的组成单位包括安监、公安、质监等多个部门。调查初步分析认为,自动扶梯的前沿板与紧邻的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导致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已认定该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电梯维护管理问题多多
记者采访了解到,荆州事故电梯的制造单位是江苏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安装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均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是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期为2015年3月16日。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电梯事故原因比较复杂,有可能是设备本身有质量问题,但也可能是维保的问题。
一些物业公司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倾向于选择价格更低的维保公司,对电梯维保缺乏监督动力。此外,维护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也有待加强。荆州电梯事故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有三名工作人员在电梯的顶部踏板附近。发现向柳娟被卷入电梯后,有工作人员试图将她拉出,但未能成功。向柳娟的姑姑张静说,“这说明商场里没有应急预案,当时应该先按电梯开关,及时把电梯停了。那样很可能只是受伤,不会有生命危险。”
应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
记者采访了解到,电梯运营是“分段式”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一旦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围绕谁来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便会陷入互相扯皮、卸责的困境。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针对电梯里发生的人员伤害,可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由保险公司垫付赔偿,然后向责任方追偿。另外,为改变维保低价竞争的现状,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以市场手段推动制造企业向服务业发展,转为“原厂维保”,提倡维保企业连锁化发展;设立首负责任人,要建立清晰的责任链条。
广东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将电梯维保工作纳入电梯制造单位售后服务范畴,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同时严格监督非生产企业的委托维保行为,将维保不到位的企业、生产厂家纳入“质量诚信黑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称,未来将加快在全国推广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可以拨打公共服务号96333,由平台工作人员指挥就近的联合救援站实施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