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渔船检验质量,加强检验监督管理,提高检验工作效率,方便渔民,辽宁大连渔业船舶检验局制定《2014年渔船检验工作分工实施方案》,对检验分组和检验区域进行调整。同时提出:在巩固2012和2013两年实船实检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受检渔船的检验和甄别,严格按照检验规则的要求,对现场照片不相符的渔船一律不再签署船舶证书,避免出现新的船证不符现象。
严格执行检验和监督检验程序:1、受理检验时,首先查阅档案,确定检验类型和检验具体要求,并填写检验前准备表。符合要求的,与船东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2、严格执行现场拍照制度,验船师按约到现场,在确定船舶身份后必须拍摄船舶照片,回单位后照片要存档备查;3、制作证书、收取检验技术资料要按照规定要求,不得擅自增减;4、检验费收取严格按照核准的标准执行;5、存档资料定期做好移交和按规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