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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PVC保鲜膜15种含有禁用的塑化剂DEHA引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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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2563 发布时间:2013-8-7 QC检测仪器网 |
16个品牌中15个检出国家禁用 增塑剂平均超检出线两百倍
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16种PVC保鲜膜15种含有禁用的塑化剂DEHA。调查还发现,一半超市熟食包装都使用PVC保鲜膜。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5年就发布公告强调,禁止企业用塑化剂DEHA生产食品用保鲜膜。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近日分别从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购买了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品牌的PVC保鲜膜,共16个品牌,送往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令人震惊——15种保鲜膜都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DEHA。其中,最低超过检出线98倍,最高超过检出线472倍,平均超出检出线两百多倍。
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告诉记者,国家允许添加的塑化剂一般在常温环境下相对稳定,但国家禁用的DEHA可在常温下从保鲜膜中释放并渗入到食物中,尤其是在包装脂肪含量较高的食物时更易释放。这种增塑剂的主要危害是影响人体内分泌系统,导致雌性激素分泌增加,雄性激素分泌减少,也就是女性性早熟,男性不育症,特别对婴幼儿的生殖器发育有很大影响。
记者获悉,15个品牌的PVC保鲜膜所含国家禁用塑化剂DEHA的来源终于水落石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PVC保鲜膜允许使用的塑化剂主要是DOA,DOA的原料则是正辛醇。而生产DOA的上游化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异辛醇,生产出的其实是国家禁用的DEHA。上游化工企业再将DEHA以DOA的名义卖给保鲜膜生产企业,最终生产出对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的保鲜膜。
食品安全专家:DEHA身份合法
该消息一经爆出,引发消费者的普遍担忧,同时也有众多媒体纷纷对PVC制品“开炮”。食品安全博士钟凯在其博文中反驳道,当年DEHA没有被列入GB9685-2003标准当然不能用,他认为,援引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55号公告中的要求,即“禁止DEHA用于保鲜膜等食品包装”。因此钟凯认为155号文根本就不是禁用DEHA的依据,而真正是否被禁用的依据是GB9685-2003标准。
钟凯表示,2008年版GB9685出台后,DEHA己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A,CAS103-23-1)已经明确列入允许使用的名单,上述155号文最重要的基石GB9685-2003已经立即废止,155号文也就自行失效了,也就意味着保鲜膜所用DEHA已经于2008年被重定为合法添加剂。
“我一贯认为,反对错误的东西不能用错误的理由。塑化剂或其他一切食品安全的问题,有事说事,不能用夸大危害的方式恐吓公众以实现吸引眼球的目的”钟凯这样说道。针对这一舆论热点,业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回应:根据现有国标GB9685-2008(简称新标准),DEHA为合法添加剂。
质检总局:现有国标允许DEHA用于保鲜膜等制品
据介绍,质检总局2005年第155号公告发布于2005年10月25日,该公告根据GB9685-2003(简称旧标准)要求,允许DOA(己二酸二辛酯)使用量为35%,并且禁止DEHA用于保鲜膜等食品包装,依据的是旧标准对DEHA和DOA作为塑化剂的使用有不同要求。但新标准已替代旧标准,旧标准已经废止。在新标准中对DEHA和DOA用于PVC制品的要求已经发生变化,DEHA和DOA均被允许用于PVC制品的生产。
如此看来,部分机构仅以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55号公告中的要求,向社会发布对PVC保鲜膜市场的质量安全状况,显然是混淆概念。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研究院钟凯也认为,标准适用于所有食品包装材料,DEHA“禁用”根本站不住脚。
那么质检总局的第155号公告是否仍然有效呢?质检总局监督司的答复是:现行有效的PVC保鲜膜的相关标准为新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卫生标准》,而且标准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性,因此2005年质检总局155号公告中涉及标准相关要求也将发生变化。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在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监管工作中,已要求各地严格依据新标准对添加剂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除此以外,消费者也普遍关注DEHA与DOA的危害性。据营养专家介绍,DEHA和DOA为同分异构体,DEHA不溶于水,可溶于有机溶剂,如酒精、油脂类,直接接触油脂类食品可造成其溶出,但渗透程度和接触时间及温度有关系,而DOA相对于DEHA更加稳定,所以只要使用时注意方法,PVC保鲜膜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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