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于4月23日公布的 “限塑令”的相关数据显示,自从2008年实施“限塑令”以来,“限塑令”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于建设生态文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国家发改委介绍,“限塑令”实施以来,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和丢弃量明显减少,“白色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2/3以上,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累计减少670亿个,累计减少塑料消耗10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600万吨,约占大庆油田年产量的1/6、可供280万辆汽车行驶一年,折合标准煤85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000万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当天同时下发了《关于深化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质检部门在塑料购物袋生产集中的重点地区加大执法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对生产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工商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商品零售场所销售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
此外,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执行“限塑令”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地方条例办法,细化要求、提高标准,逐步探索“禁塑”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