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钢标委2010年8月20日在北京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钢铁渣粉》国家标准计划落实会。参加会议的有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广东韶钢嘉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武钢金资公司冶金渣分公司研究中心、鞍钢矿渣开发公司、浙江海穆钢铁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包钢西创冶金渣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的代表共计22人。
会议首先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向代表汇报了《钢铁渣粉》国家标准前期工作,之后与会代表对《钢铁渣粉》国家标准的草案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对技术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还确定了有关试验验证单位、下一步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现将会议内容形成纪要如下:
1 标准内容的修改
1.1 对草案稿中范围、钢铁渣粉的定义进行修改。
1.2 技术要求中增加了氯离子含量、烧失量的指标。
1.3 活性指数确定二个等级S75,S95,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有关试验方法及技术指标。
1.4 安定性检验方法初步定为雷氏夹法,但应根据雷氏夹和压蒸安定性试验结果试验研究确定具体的安定性检验方法,放射性检验方法按照GB6566进行并规定了样品比例为1:1;附录B中对比水泥规定为强度等级为42.5的基准水泥和硅酸盐水泥,仲裁时采用基准水泥。胶砂活性试验样品初步确定为对比水泥:钢铁渣粉6:4,最终应以试验结果确定,试验验证中分别对5:5和6:4进行胶砂活性试验;
1.5增加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所有的技术指标。
2 试验验证单位
2.1 确定浙江海穆钢铁服务有限公司、鞍钢矿渣开发公司、广东韶钢嘉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冶金渣分公司、包钢西创冶金渣公司为试验验证单位,完成钢铁渣粉密度、比表面积、胶砂活性、胶砂流动度比、安定性等试验内容,样品有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统一制备,分送给各家验证单位,验证试验内容和安排见附页。
2.2 武钢金资公司冶金渣分公司研究中心、包钢西创冶金渣公司和海穆公司提供有关钢渣粉生产和应用方面的情况说明。
2.3 钢渣粉生产和应用情况说明要求包括:钢渣粉生产用原材料要求,细度要求,产量,能耗; 水泥生产单位钢渣粉掺量情况和水泥强度;混凝土生产单位使用钢渣粉的掺量,年用量,典型工程介绍等(图片亦可)。
3 进度安排
2010年11月15日前试验验证单位完成所有试验研究工作,并提供试验研究报告及钢渣粉生产和应用方面的情况说明;2010年11底前主编单位完成所有试验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并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往各单位征求意见;2011年1月15日召开标准审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