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广场舞纠纷近年来成为一个热点话题,老人们在广场上锻炼身体活动筋骨,有时候声音过大则会干扰他人私人空间,由此引发双方纠纷,甚至会大动干戈。
广场舞噪音引发的纠纷案例屡见不鲜。10月17日傍晚,在摄山星城小区路边的小广场上,一群大妈开心地跳广场舞。突然,从天上飞来一个酒瓶,砸中正在跳舞的陈大妈。陈大妈的左臂立马就肿了起来,吓得晕了过去。周围的人立马向摄山派出所报警,办案民警立即对楼上住户展开调查。后来一个姓范的小伙子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经民警调解,范某给陈大妈赔偿相关费用共计2000余元人民币。
无独有偶,10月18日晚,栖霞公安分局仙林警务站的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小区里的广场跳舞,和周围的居民发生纠纷打闹起来。民警来到现场,两边都争论不休,一方说音乐声太吵影响休息,一方说音乐声刚刚好,没有超过法律的规定,双方都不肯退让。这时,民警掏出栖霞分局在全市率先配发的噪音测量仪,分别在几处居民家测量了广场舞发出的分贝数。经过检测,发现音量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分贝限值。看到测量出来的数据,双方都不争论了,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把音乐声稍微调低。
警方提醒,广场舞是交流和锻炼的好方式,但是也应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若发生纠纷,双方需心平气和进行协商,不能因为芝麻小事引起不必要的争端,更不能因此引发流血事件。故意抛物致人伤害,达到轻伤便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法规,这样的行为将赔付伤者医疗费用,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