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分享按钮
QC检测仪器网|www.qctester.com
首页: 产品中心: 资讯频道: 展会频道: 市场研究: 供求信息: 新品介绍: 企业名录: 技术文章: 检测机构
专家解答: 学会协会: 行业资料: 电子样本: 期刊书库: 资料下载: English: QC视频: QC杂志: QC访谈: 邮寄现场
注册会员 会员中心
登陆企业
仪器搜索
热门关键字: 量仪量具  无损检测  物理测试  力学测试  材料试验  光学仪器  设备诊断监测  表面处理检测  环境检测  化学分析  实验室仪器  仪表类  超声波探伤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标制修订工作将鼓励社会和企业出资

国标制修订工作将鼓励社会和企业出资

http://www.qctester.com/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848 发布时间:2016-8-17 QC检测仪器网

  日前,国标委发布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修改稿)意见的函 ,其中介绍到,《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7〕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7年2月由财政部、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已实施了近十年,部分内容已经不符合现今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实际。特别是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对标准体系定位、标准制定实施以及评估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6年5月,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开始启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参考财政部、科技部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结合目前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并邀请财务专家和部分科研人员进行了多次讨论,于6月底形成了《管理办法》(修改稿)。

  《管理办法》(修改稿)中明确指出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的原则,具体来说: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重点用于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其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基础通用等公益类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原则上实行成本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保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制修订其他类推荐性国家标准,视情况少量补助,并鼓励社会和企业出资。

  而在《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修改稿)编制说明对此也有介绍:按照《改革方案》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定位,一般性产品标准不再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范畴,将逐步转交社会团体制定,其经费应由企业和社会出资承担,国家财政经费不再负担。因此将第一章第三条中的制修订经费重点调整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以及基础通用推荐性国家标准”。 日前,国标委发布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修改稿)意见的函 ,其中介绍到,《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7〕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7年2月由财政部、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已实施了近十年,部分内容已经不符合现今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实际。特别是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对标准体系定位、标准制定实施以及评估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6年5月,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开始启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参考财政部、科技部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结合目前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并邀请财务专家和部分科研人员进行了多次讨论,于6月底形成了《管理办法》(修改稿)。

  《管理办法》(修改稿)中明确指出标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的原则,具体来说: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重点用于制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其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基础通用等公益类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原则上实行成本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保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制修订其他类推荐性国家标准,视情况少量补助,并鼓励社会和企业出资。

  而在《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修改稿)编制说明对此也有介绍:按照《改革方案》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定位,一般性产品标准不再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范畴,将逐步转交社会团体制定,其经费应由企业和社会出资承担,国家财政经费不再负担。因此将第一章第三条中的制修订经费重点调整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以及基础通用推荐性国家标准”。

 相关信息

意见箱:
       
如果您对我们的稿件有什么建议或意见,请发送意见至qctester@126.com(注明网络部:建议或意见),或拨打电话:010-64385345转网络部;如果您的建设或意见被采纳,您将会收到我们送出的一份意见的惊喜!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QC检测仪器网”之内容,版权属于QC检测仪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②来源未填写“QC检测仪器网”之内容,均由会员发布或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或连带责任。如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相关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市场研究 行业资料 技术讲座
展会知识 战略合作 技术标准
展会资讯 更多 
4月22-24日NEPCON Chi
CITE2025圆满收官:多元展区成
金海迪电子闪耀2025深圳电子展 领
聚焦网红重庆:“第25届立嘉国际智能
智汇齐鲁,擎动未来!2025金诺·第
CITE 2025启幕在即:顶尖展商
圆满收官,2025第21中国(南京)
探索光电未来!CIOE中国光博会参观
资讯 | 这场民营企业座谈会释放重要
NEPCON China 2025
矩阵
行业资讯 更多 
蔡司CIMT2025「展前必看清单⑤
蔡司CIMT2025「展前必看清单④
蔡司CIMT2025「展前必看清单③
WHAT’S NEW蔡司软件新功能系
详细解决方案抢先下载!电子行业“精密
蔡司软件 | 揭秘ZEISS
招募公告 | 海克斯康工业软件202
蔡司CIMT 2025「展前必看清单
邀请函 | 相约慕尼黑上海光博会,蔡
让电池毛刺无处遁形——蔡司赋能新能源
告别手动时代:揭秘蔡司探针清洁的智能
安全返程!EVIDENT教你如何精准
热销仪器
检测仪器 检验仪器 测量仪器 测试仪器 无损检测 无损探伤 材料检测 材料试验 检测材料 几何量仪器
邮箱:(E-mail)QCtester#126.com   京ICP备12009517号-5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614
北京考斯泰仪器信息有限公司   电  话:(Tel)010-58440895 /   
Copyright © 2009 QCtester.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GoogleSitemap QC检测仪器网 版权所有
检测仪器备案信息  检测仪器行业  测量仪器  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