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鹿城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网购消费纠纷案。市民黄女士网购一套艾灸仪器,认为没有达到商家所描述的使用效果,维权无果便将卖家和“京东商城”告上了法院。今天,老师伯就来讲一讲这场官司。这正是:
网购艾灸仪,
效果不咋的;
买家欲索赔,
卖家不服气!
今年7月11日,市民黄女士登录了“京东商城”的网页,以丈夫的名义向“京东商城”一卖家广东某贸易公司购买了一台艾灸仪,交易金额为3928元。
黄女士说,她在7月15日收到货物,但满心期待的她用了3次,发现并没有什么效果。
“我马上打电话给京东客服反映情况,对方表示这是第三方卖家提供的商品,会帮我们交涉,但我认为这是拖延。”黄女士说,向京东客服投诉无果之后,她直接联系了工商部门,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京东商城”方面表示只愿意支付100元的电话通信费。
“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接受不了。”黄女士说,卖家网页宣传称“最佳”、“最有效”、“全球首台”等用语,她认为涉案的艾灸仪器并非“全球首台”,仪器转轴并非如商品宣传册中所述可以360度旋转,黄女士认为卖家这是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而“京东商城”作为网络运营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黄女士不仅起诉了销售艾灸仪器的广东某贸易有限公司,而且还起诉了法人代表为刘强东的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审理中,两被告均未出庭应诉,但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方认为,自己并非是“京东商城”的网站所有者,不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网站基本信息显示,“京东商城”的网站所有者是“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东某贸易有限公司方认为,其已经履行了作为卖方的全部义务,不存在违约,自己已经及时发货,而且产品质量合格,买家收货后也正常使用,并不存在虚假宣传,卖家认为买家一方在进行恶意诉讼,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