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按照《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江苏省检院泰州分院靖江所对市内所属地的制造企业生产的一、二、三类级碳钢、不锈钢压力容器产品进行驻厂监督检验;对制造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为了更好地做好特种设备制造的监督检验工作,又要考虑到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就很有必要对监督检验工作如何规避风险进行探讨。
一、 特种设备制造行业的状况
我市持A1、A2、D1、D2级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共有四十余家,A1、A2三类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占七成。按质量管理的状况目前可将四十余家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人力资源比较强、人员整体素质比较高、生产场地、工装设备及试验设备比较全,这类企业的质量管理基本达到了质量管理第三阶段,为全面质量管理阶段,它属于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能够在最经济的水平上并考虑到充分满足用户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市场研究、设计、生产和服务,把企业各部门的研制质量、维持质量和提高质量的活动构成为一体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这类企业对待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的态度是高度重视,整改及时,认为监检人员的工作真正在帮助企业服务。这类企业占三成左右。
第二类:人力资源比较弱、人员整体素质一般、生产场地、工装设备及试验设备不很完善,这类企业的质量管理属第二阶段,它属于以“事后检验把关”为主的质量管理,是一种防守型的质量管理,生产过程不去控制,等到生米煮成熟饭时才发现是不合格品。这类企业对待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的态度是重视程度一般,整改不够及时,认为监检人员的提出的意见整改行动不是很快。这类企业占四成左右。
第三类:人力资源、人员整体素质比较差,生产场地、工装设备及试验设备一般,这类企业的质量管理属第一阶段,家庭式管理,也为质量管理的低级阶段,产品的质量主要依靠工人的操作经验、靠手摸、眼看等感官估计,工人是操作者也是检验者,经验就是标准,也称“操作者的质量管理。”这类企业平常也说要质量,但到了产品质量与生产进度发生冲突时就不要产品质量了。这类企业对待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的态度是我行我素,有时是虚心接受成心不改,认为监检人员是在与企业作对、在跟企业过不去。这类企业是在少数。
以上企业的分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可能相互转换,今年属第二类明年也许是第一类也许就变成了第三类。
二、 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条件方面:
人力资源方面大部分企业的质控人员资历不够,人员素质不高,有的质控人员在其位不谋其事,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性大,技术工人跳槽的多,检验人员标准内容掌握不够;材料场地不锈钢与碳钢未能分开,材料库和生产场地混用,不锈钢产品生产场地不加地面保护;热处理炉子无自动记录装置;部分企业试验场地无安全防护;《质量保证》手册不及时修正;一些企业对项目分包方末按手册要求进行评审等。
(二)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方面:
产品的设计图样滞后,有的没有正规的设计图样便开始投料,待产品完工后与正规的设计图样有误差;焊接工艺评定覆盖不够,焊接工艺评定引用错误,焊工持证上岗率不高;设备制造过程中由于装配工艺不正确,组装过程中强行组对,造成装配时的应力和焊接时的焊接应力叠加,而产生超标缺陷。产品外观质量差;无损检测X射线底片相质差,时有错评漏评现象,更有严重者在同一台产品上的焊缝透照出几个产品的射线底片;用于压力试验的压力表经常只有一只保持完好;产品档案不能及时提供等。
三、监督检验人员如何规避风险
2013年6月29日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并自2014年1月1日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有25条,涉及检验机构和人员的有16条。监督检验人员监检工作过程中如有过错或失职行为,同样的事情在《特种设备安全法》生效前是属违章违纪,而在生效之后就属违法了。监检人员在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追责行为涉及检验人员的共21条,5个方面:对违法、违规进行生产活动监督检查的责任;对违法、违规使用的监督检查的责任;违法、违规进行检验的责任;检验中发现问题处置的责任;接受安全监察的责任。《条例》第七十六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 第九十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鉴于上述制造企业管理水平不一,制造企业在制造过程中又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同的问题和监督检验人员要承担的责任,讨论风险规避的问题就显得更有必要了。
风险规避是风险应对的一种方法,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面对目前制造企业多,监督检验人员少;制造企业对待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的态度及质量管理水平线不一;制造企业中存在上述各式各样如此不同的质量问题监督检验人员又如何规避风险来自我保护呢?是摆在我们每个检验人员面前的一个课题。风险规避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我们所要规避的是风险可能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一是要降低损失发生的机率,这主要是采取事先控制措施;二是要降低损失程度,这主要包括事先控制、事后补救两个方面。
要事先控制,作为监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实战本事,具有较广泛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能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一般的技术问题;具有良好的履职能力,履职能力指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自身作用,完成本职任务的能力,在监督检验的岗位上做过细的工作。工作必需细心,工作就必须负责任,任何不负责任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对他人和社会的损害。世界上不存在没有责任的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是一种责任。不负责任,结果就是被追究法律责任。不负责任你不能发现在同一台产品上的焊缝透照出几个产品的射线底片。所以说责任,是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核心能力,责任支配着知识和技能。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
事后补救,多做一点,是提升自己能力,获得好发展的捷径。多做一点,体现出你对工作多一点热情,对责任多一点担当,对他人多一点支持,对经验多一点积累,就必然得到多一点的尊重和认可。监督检验过程中每项见证点进行确认,凡在A类监检点多记点台账和监检日记都是自我保护的方法。多做一点,可以使你从事的工作由合格变得完美,让你由普通变得优秀,由优秀变得卓越。
用“多1盎司定律”解说认为美国著名投资专家约翰·坦普尔顿说过: 优秀的人和平庸的人之间,其实差别很小,他们付出的劳动和努力几乎一样,只是优秀的人比平庸的人多付出了“1盎司”而已,但是,他们的结果却大相径庭 ,只要比平常多付出一丁点,就能获得超常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