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两岸消费品安全事件通报中获悉,一批国内某企业生产的千斤顶因质量问题而被台湾通报并在当地实施销毁。其原因是:不符合CNS 4074第5.4.1的规定:鞍座到达最高位置,溜块随即下降,无法确保保持鞍座于最高位置;不符合CNS4074第5.4.3的规定:溜块于半扬程位置,加载后,溜块持续下降,无法保持于该位置;不符合CNS 4074第5.4.4的规定:溜块于最大升程位置,底座插入6度倾斜垫板,加标称负载后,溜块持续下降,无法保持于该位置。
根据通报信息,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追溯调查,其结果是:该批千斤顶是国内某外贸公司从国内市场采购后,未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即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至我国台湾地区。据了解,该批货物生产工厂为国内一家著名千斤顶生产企业,据了解,该企业曾在2013年连续遭台湾通报后,发现自己产品难于满足台湾标准后停止出口该地区,而只在符合国标要求的国内市场销售。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贸易公司:一定要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技术法规标准学习,充分掌握出口产品必须符合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对市场采购商品更要严把质量关,切勿盲目出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要转变检验监管方式,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事后监管,开展质量安全约谈,与信用管理和诚信管理相结合,维护“中国制造”形象。(石 洁 王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