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工信部发布“2011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厅科[2011] 165号)。文件称,根据工业和通信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编制完成了2011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技术组织等要做好标准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文件指出,编制原则:
一是产业发展需求的原则。根据当前工业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标准;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制定重点行业节能降耗产品和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修订低水平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二是市场需要原则。围绕行业管理,产品设计、生产、检验、使用,市场营销等活动及行业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制定行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三是协调配套原则。标准之间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相互协调,互为补充。
编制重点:
一是优先编制有利于实施产业政策、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标准项目。
二是突出做好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的标准项目。
三是产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大装备及先进设计、工艺等标准项目。
四是经复审需修订的标准项目。
据悉,2011年第三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共1328项。其中制定918项,修订410项;产品类标准1231项,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91项,安全生产标准6项。
轻工行业共363项,其中制定254项,修订109项。
通讯员:羽轩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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