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钢板表面不得有裂纹、拉裂、气泡、折叠、夹杂、结疤和压入的氧化铁皮,钢板不得有分层。
b.钢板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氧化皮脱落所引起的不显著的粗糙、划痕,轧辊造成的网纹及其他局部缺陷,但凹凸度从钢板的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缺陷处厚度不小于钢板允许最小厚度。
c.钢板表面局部缺陷允许清理,但清理方法不许焊补和堵塞。可用凿子或砂轮清理,清理处应平缓无棱角,清理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且应保证清理处的钢板厚度不小于钢板允许最小厚度。
d.对于不锈钢钢板,允许存在的麻点、压坑、划伤及粗糙面的深度要比碳钢和低合金钢钢板小。凡超出规定深度的缺陷,可用修磨方法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