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器作为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以广东地区为例,20世纪 90 年代以前,汽车衡以机械杠杆式为主。电子汽车衡出现以后以其称量方便、准确、快速的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近些年电子汽车衡最大秤量值不断扩大,即使是100吨的电子汽车衡也已经不能满足某些企业的称量需求,所以就出现了150吨、180吨甚至 200吨的电子汽车衡。但汽车衡检定仍然执行我国 1997 年批准的 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随着汽车衡称量值的不断提升,检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日益凸显。
首先是检定标准器砝码的数量问题;规程中要求的称量测试、重复性测试、除皮测试、鉴别力测试都需要测试最大秤量点,要求检定部门至少要配置最大秤量一半的标准砝码。但是有些县级乃至市级检定机构仅拥有型号 20kg,其总量为 5t~10t 左右的标准砝码,即使有些检定机构有型号1000kg 的大砝码,但数量也有限,距离检定规程要求检定电子汽车衡所要求的砝码数量还有很大差距。
其次是标准砝码的购置和检定运输的费用问题;如果检定标准装置范围设定在(0~100)吨至少购买一半的标准砝码,标称值 1T的等级砝码每只的价格在 5000 元/只左右,购买 50 只砝码的费用在25 万元左右;每年还要支付 300 元/只的检定费共计 1.5 万元,对电子汽车衡业务不多的县级乃至市级检定机构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即使检定部门配备有足够的标准砝码,砝码运输也是一个问题;企业里没有运输砝码的车辆,外租车辆的一大笔费用也要由企业承担,企业为难情绪很大;如果检定机构配置检衡车用于汽车衡的检定工作会方便很多,但检衡车的的最大承载量为 30T 左右,大秤量汽车衡需多次往返运输砝码,检衡车的油耗高,过路过桥费以及每年的维修保养和保险费等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运输安全性也是一个问题。而根据浙江省检定收费标准,60T 及以上型号的汽车衡收费标准是 2000 元/台,检定周期为一年,这就造成了开展大秤量衡器检定收支的严重不平衡。
再次在汽车衡的检定过程中砝码的装卸量的问题;按规程中的要求偏载测试、称量测试、除皮测试、重复性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砝码装卸量,我们仅以检定一台 100吨电子汽车衡为例加以说明: 100吨电子汽车衡一般有 8 个称重传感器支承点,偏载测试要求每个支承点加载测试砝码为 Max/(N-1),约为 14T,砝码依次加放的面积约等于承载器面积的 1/N,需要装卸 224T 的砝码。称量测试规程要求 5 个测试点,在分别为最小秤量、500e、2000e、50%最大秤量、最大秤量各测试点,按检定分度值 e=20kg,合计所需加卸砝码约 200T。除皮测试一般在秤台上放置一定量的砝码,然后按去皮键,其他的方法和称量测试方法相同,要测试最小秤量、500e、2000e、50%最大秤量和最大净载荷点,所需加卸砝码约 200T;规程中虽然规定随后检定只是称量测试中最大秤量可减少至 2/3 最大秤量,若重复性误差不大于 0.3e、0.2e,标准砝码可以减少至 35%、20%最大秤量。看似减少了砝码的用量和装卸难度,然而问题依然存在,重复性误差是将约为 50%最大秤量砝码,在承载器上施加 3 次来确定的,确定重复性是在承载器上需要装卸砝码 300T,工作量相当大;即使重复性小于0.2e,标准砝码可以减少到 20T,但需要替代四次,如何获得这么多替代物也是个大问题。这里所计算的工作量仅为较顺利地完成一台 100吨汽车衡检定后续检定的工作量,如果是首次检定还需要分别进行一次除皮测试和一次重复性测试,还需要分别装卸 200T 和 600T 的砝码;而在实际检定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检定需要反复调整,砝码的装卸量可能大幅度甚至成倍增加,150吨甚至 200吨的电子汽车衡检定的工作量将是难以想象的。
由于用标准器砝码检定电子汽车衡存在以上这些问题,利用液压系统开展检定工作越来越多的被提及,这是较新颖的大型衡器检定思路,其方法摆脱了多年来传统的用标准砝码检定衡器的方法。此方法看似可解决检定操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然而由于液压系统的稳定性和量值溯源等问题,使得这种汽车衡检定方法很难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