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仪器共享”是近年来的一个常见话题,只要你在百度的新闻搜索中打上这几个字,会搜到相关新闻约2,450篇。这些新闻涉及众多地方,众多学校,社会的关注度确实蛮高的。
据了解,国家早在2001年,就开始倡导和推动科技资源共享一事,出发点绝对“高大上”:共享社会资源,减少浪费。一时间上面喊,下面应,十几年来,声势浩荡,一浪高过一浪,可“到如今、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愁缘何处?仪器共享乃成天下共识,可真正实现共享,却只是望梅止渴,遥遥无期。
用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的负责人徐琴平的话说,大学在仪器共享上“做得非常不好”。而恰恰是江苏省,在全国开展科学仪器共享行动中被称为楷模,榜样尚且如此,其他省份做得如何,大家一想便知。
红头文件,从中央到地方一个个往下发,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一批批地向下转,铺天盖地,几年下来,已是“祖国山河一片红”了。可大专院校的实验室里,在寂静的一角,科学仪器们大多都沉沉地睡着。“看到这些仪器闲置着,觉得很痛心”周剑峰,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如是说,他为此跑了三年,接触到了许多高校,但最后成功合作的只有一家。
“如果实现共享,企业就不必投大笔资金去买设备,高校作为仪器持有方也能有所收益,仪器也不至于被闲置浪费。”周剑峰说。即使与这家唯一成功合作的高校,前途也依然未卜,因为校企两方虽然合作成立了公司,但在环保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却拿不到认证资质,这就极大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和相关业务的开展,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市场效益。
“我们最初的想法是”周剑峰说“可以通过托管经营的合作方式,把高校仪器全部‘包’给我们,我们支付一定的费用并获得独立经营权。或用半托管的方式,即一部分团队是原有机组单位的,如研究人员等,另一部分是企业团队,如销售和市场人员,大家共同经营。”
无奈之中,周剑峰只能默默等待,他在等一个有实际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出台,然而等来等去,红头文件一个个下来了,却依旧是些空头支票,无济于事。
“高校缺乏积极性,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考虑。”徐琴平说,“共享不是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仪器能为学校科研服务就够了,他不要求去提高仪器的利用率。”“事业单位改革之后,高校收支两条线,高校收到的钱跟个人不挂钩,科研仪器共享对个人的项目评审、收益等方面来说并没有什么帮助,可能只是添了麻烦。”徐琴平说。
其实共享本身也需要成本,仪器共享以后会加快损耗,但国务院和地方出台的文件只是允许非营利收费,可实际上共享需要额外增加劳动强度和时间,而且仪器由于共享会需要更多的维护费用。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员董诚表示“如果仪器的产权问题、利益分配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商业形式问题、保密问题等没有明确规定,仪器单位和个人就永远不可能有积极性。”他建议,除了法律要细化外,还要在规定参考价格的情况下允许营利性收费,允许这部分收费在相关人员内合理分配。同时,还要把共享的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成为考核指标之一。
其实不难看出,科学仪器共享背后的问题,是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的表现,即政府出台了很多好的政策、法律,但普遍流于表面,根本无法有效地贯彻和执行下去,有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之说,原因就在于监督的力度严重不足。在公权约束力相对完整的国家,社会监督之所以比较完备,得益于监督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这种属性或者说权力是法律赋予它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政令必须符合法律,否则无效,合法政令即如法律,须奉行不怠。而我国的政令常常有悖法律,且时时朝令夕改,反复无常,中央地方又难以统一,让人无所适从,这是重要弊端。
所以,一个国家制定出好的法律和政策不难,难的是有效地监督和落实,古语说:听其言,观其行。就是说对一个人,你要在听他说什么的同时,去观察他是不是也在做什么,否则言行不一,此人品性自然有问题,对于国家亦然。(高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