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和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就加强川渝卫生计生战略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在引导医疗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全面提升成渝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合作。
28家医疗机构试点省际医疗合作
在川渝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平台基础上,四川选择16家、重庆选择12家共计28家医疗机构开展省际医疗机构合作试点,推动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川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华西第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军区总医院、452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航天医院、都江堰市人民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
重庆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重庆肿瘤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急救中心、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武隆县人民医院,并协调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
7方面搭建合作平台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鼓励双方在试点医疗机构中,每年轮流选取一所医疗机构举办一次学术研讨会,开展学科共建活动,建设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根据医疗机构学科发展需要和特点,协助双方试点医疗机构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合作,促进诊疗技术的交流与发展。
3.同级试点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医学实验和先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在两地范围内共同推广适宜卫生技术。
4.每年互派医务人员到对方同级或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进修学习、互为对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互派卫生计生干部到对方同级部门(单位)挂职交流学习。
5.鼓励双方医疗机构间建立远程医疗平台,进行远程会诊、病案讨论、影像和病理读片等工作。
6.建立跨省间优势临床专科的双向转诊制度,按照自愿原则建立转诊病人绿色通道,实现疑难重症病人优先入院。
7.鼓励双方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共享。
6方面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基础上,选择稳定性好、质量较易控制和费用较高的以下6方面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项目开展互认:
1.普通放射线检查,包括普通平片、CR、DR,片质达到甲级。
2.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包括PET-CT、PET、SPECT、CT、MRI、DSA等,其中涉及的影像资料应做到检查过程规范、拍摄部位正确完整、影片图像清晰、质量可靠、达到诊断要求(具有时效性)。
3.超声检查项目,包括颈动脉彩超检查、心脏瓣膜疾病的彩超检查、腹部和盆腔内较大的占位性病变的彩超检查、浅表软组织较大肿块的彩超检查。
4.临床生化: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r-谷氨酰转肽酶、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5.临床免疫:甲状腺功能测定、肿瘤标志物(AFP、CEA定量测定)、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丙肝抗体(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
6.临床微生物:细菌分型。
探索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互认,推进跨区域执业
取得任何一方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该执业医师即可在双方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并执业,实现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互认。(四川日报记者 石小宏)
来源: 四川在线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