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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节来临之际,扬州市农委和各县(市、区)农委,集中组织农产品监管、农业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分头对全市城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超市、农产品专卖店、农产品配送企业等,进行节前强化检查,在农产品大量上市和流通关键时期,强化和落实监管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4年春节来临之际,扬州市农委和各县(市、区)农委,集中组织农产品监管、农业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分头对全市城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超市、农产品专卖店、农产品配送企业等,进行节前强化检查,在农产品大量上市和流通关键时期,强化和落实监管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初步统计,检查期间,全市先后出动执法和监管检查人员150多人次,检查农产品基地和企业120个次。在检查中,加大农产品抽样数量和范围,重点检查种养基地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台帐资料,现场检查实际使用情况,同时对农产品“三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对。
对检查发现中的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农林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发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规定从事农产品生产,告知后仍不改正,以及涉嫌违法的,进行踪检查和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 各检查组在检查行动中,所到之处,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有针对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两高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严格要求按照标准和规定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实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和规范,杜绝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依法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