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农产品检测
“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监控、检测、管理等环节上,还有一些不到位的情况,难以做到全面的产品检测,而且检测机构和执法环节没有有效衔接。”浙江省人大代表、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钟建波在浙江两会上提出。
在这次人大会议上,他就建议,浙江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蔬果、水产等农产品质量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的建设。“我们需要明确牵头部门、公益性质、属地职责和监管程序。”钟建波希望政府在资金安排、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重视。也可以综合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将分散于各个科研院所以及大型企业、市场内部的检测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实力和权威性。
在他看来,检测必须规范严格,这样可以在农产品进入市场之前,先设置一道严密的关卡。
山东:行业协会可牵头提供第三方检测
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关注的背景下,人们的食品安全检测意识也在加强,但食品安全检测如何才能让普通消费者承担得起?“现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确实比较分散。”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副所长赵长峰介绍,各检测机构大都不接受市民个人的检测申请,即使接受也价格高昂。
在山东省政协委员、青岛国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守国看来,增加食品检测的途径是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方面。"现在监管部门会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突然袭击'."陈守国说,但如果只靠政府的力量,恐怕多少检测员都不够。
“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个人送检样品将会增加。”赵长峰说,“高昂的价格不利于引导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对于高昂的检测费,赵长峰分析说,这是因为现在的检验检测机构缺少竞争,“缺少竞争,价格肯定就会高。”他建议,具有政府背景的检测机构应该整合成统一的权威检测平台,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第三方检测平台。
福建:第三方机构介入检测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今年福建省两会许多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关于加强食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提案达20多件,他们献计献策,建议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获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要的质量信息服务。
委员杨轶琴关注的是过期食品的销毁问题。“过期食品修改生产日期,恐怕已是业内都知晓的潜规则。过期食品由谁负责、如何销毁以及由谁负责监督管理回收销毁”,目前均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杨轶琴建议一方面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一方面应完善食品退出与销毁机制。“过期食品退出与销毁不再是食品生产、销售的任何一方,而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同时,应赋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销毁进行监管的权力。
该省政协委员王惠忠建议,福建省应建立快速筛查与精确检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避免检测资源浪费。结合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建议在县级及以下食品检测机构,不需要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要求配置设备,避免因无人操作或者没有样品来源造成的设备闲置、浪费,仅需要配备简单的快速、初筛检测设备,若遇到可疑样品时,可将样品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认。
王惠忠还提出,向检测机构购买公共服务提升政府质量监管水平。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获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要的质量信息服务,一是可以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来弥补目前检测力量的不足,降低政府监管基础建设成本;二是第三方机构同政府部门不存在任何的利益联系,不捆绑公信力,并在检测周期、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自身的优势,监管部门可以及时获取基础数据,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湖北:水质监管引入第三方检测
1月20日,湖北省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湖北省两会第三场新闻发布会聚焦“水污染防治立法”。
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方洁说,水污染防治最大的问题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我国对水污染的处罚力度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与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处罚力度更轻,处罚上限为50万元。她建议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上限,将处罚上限的金额提高到100万元,与国家水污染防治法保持一致。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表示,条例草案的一大亮点是“水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一旦某个行政区域发生水环境损害,要对行政首长进行终身责任追究。这意味着,行政首长将终身背上“治水不力”的污点,关系到其绩效考核、任免和升迁。至于该制度如何操作,将制定相关细则。
为了治理水体跨界污染,条例草案提出了新措施,即上游污染要对下游进行补偿。那么,具体补偿标准如何设定?湖北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说,条例草案经省人大表决后,环保部门将积极推动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确定水体功能和相关标准,引入第三方检测,制定考核的具体奖惩办法,以及污染补偿和生态补偿的具体细则。
相关链接:第三方检测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测试等活动。
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内起步的很晚,基本是2000年以后的事情,然而发展却很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境内目前已有获得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近30000家,年检测收入近1000亿元人民币,且近年来保持20-30%的行业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