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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长兴县农业局 委托,就 长兴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长兴县农业局 委托,就 长兴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13-011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
1长兴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1.0项151.1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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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3年11月4日 至 2013年11月12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6:30
地点: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环城西路322号金航大厦6楼603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1月25日 14: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七、开标时间: 2013 年11月25日 14:30
八、开标地点: 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5000.0
交付方式: 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湖州农行湖州红丰支行
银行账号: 19105401040004453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保证金已汇凭证(在认购招标文件前缴纳)
4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联系资料一份。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2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湖州市环城西路322号金航大厦6楼603室)
联系人: 小陆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真: 0572-288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