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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TCG2013030072
2、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环境监测仪器采购
3、招标的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4、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gov.cn)注册并经审核成为有效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后,可于2013年11月4 日 时至2013 年 11月15日14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ft.szzfcg.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0月01日开始算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原件备查; 4) 本项目仅同意热脱系统、原子吸收光谱仪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送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资质查验: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答疑事项:2013 年 11月 14日 14:3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 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11 月19 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保证金为一万元(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相关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12、敬请注意: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招标人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且上述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联系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一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1楼
联 系 人:伏小姐
联系电话:82925510
(2)查询网站:深圳市福田政府采购网(http://ft.szzfcg.cn)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