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大楼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潮发改服 [2012]172号“关于同意建设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大楼的批复”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大楼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潮发改服 [2012]172号“关于同意建设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大楼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潮州市凤新东路北片工业区内,地块编号为 D2-2-4-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4亩,主要是建设一座 9层、建筑面积为 6300平方米的检测大楼,项目总投资 2700万元。本施工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 21409004.81元(其中包括①按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865015.09元;②暂列金额 1260000.00元)。施工工期为 34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依据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并经潮建图审 [2013-16]号审查结果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证书)有效资格并经注册 {广东省外投标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证书 )有效资格 },取得对应专业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 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3自 2010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且应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0月 25日至 2013年 10月 31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 30分,下午 3时至 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交)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在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 4楼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4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11月 21日 10时 00分,地点为潮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潮州建设信息网、广东建设报、潮州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768-2802335
招标代理机构: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龚工
电 话: 0768-239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