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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质检系统科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建设质量强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为目标
2012年质检系统科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建设质量强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为目标,努力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要求,围绕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科技质检建设,不断加强科技引领与支撑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质检科技能力,不懈努力,开拓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着力抓好各项规划实施
1. 加强“十二五”科技规划落实。贯彻落实《“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在科研创新、技术机构、科技人才、技术能力、创新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方面,制定落实措施,持续推进实施。
2. 加强科技质检建设。按照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建设科技质检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建设科技质检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并报送工作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开拓创新,认真研究科技质检建设的内涵、范畴、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全面推进科技质检建设。
3. 加强专项规划实施。积极将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建设纳入到《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等国家专项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动建立检验检测服务业体系,制订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强技术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和水平。
4. 加强食品检测能力提升专项落实实施工作。在2011年发改委专项投入质检系统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各项任务组织实施工作,切实落实专项规划的各项要求,及时总结专项实施中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好迎接发改委组织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二、着力抓好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5. 推进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动态管理。着力加强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监督管理,推进已批筹建设的国家质检中心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推进国家质检中心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6. 推进省市县级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按照《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全面推进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工作,省级质监技术机构2012年要争取完成能力建设任务,总局科技司将适时组织验收督查。
7. 充分发挥质监技改技装项目效益。在技术改造技术装备计划制定中,完善专家评审制度,规范技改技装项目申报、审核、评审、下达、实施等全过程科学管理,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技术机构基层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技改技装项目实施作用,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8. 合理布局检验检疫实验室。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疫空白领域、检验检疫把关薄弱环节、应对口岸突发疫病疫情等方面,规划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在主要进出口口岸,加大区域性实验室规划力度,满足进出境货物与人员的检测需求,充分发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常规实验室建设要紧密围绕地方产业特色和主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出口国疫区的特点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及优势项目。
9. 全面推进实验室核查验收工作。加大检验检疫基层实验室核查验收力度,根据总局《检验检疫区域性中心实验室核查验收细则(试行)》、《检验检疫常规实验室核查验收细则(试行)》,组织好200家实验室核查验收工作。
10. 加大科技对口帮扶力度。加强援藏援疆工作,按照“1+1+1”的援助模式,即1个建设项目,确定1个援建单位,选定1个人负责到底,确保科技援助项目取得实效;积极探索扩大科技对口帮扶范围,将科技帮扶工作逐步扩大到欠发达地区技术机构;做好项目实施监督。
三、着力抓好科研创新突破
11. 加强总局科技委作用发挥。召开科技委成立大会,制定各专业委组织通则,充分发挥科技委作用。研究建立科技委动态调整机制,保证科技委工作有效运转。
12. 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实施管理。为做好“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启动和管理工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牵头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的各方职责和任务,加强科研项目协调管理。全面开展对总局科技计划项目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13.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示范。根据总局《关于加快质检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加大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推进力度。发布《质检科技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质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树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典型,推进创新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建立总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展示园地”,推动质检系统科技成果共享应用。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质量,确保检测数据科学、权威、准确。
14. 组织修订质检科研管理办法。认真研究科技部、财政部对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在结构调整、制度建设、项目形成机制等多方面的改革,结合质检事业的发展和现实情况,修订并出台质检科研管理办法和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细化质检科研项目管理办事流程,使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质检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开发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模块,逐步实现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15.充分发挥好科研作用。在抓质量方面,要围绕加强质量宏观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科学研究,在保安全方面,要围绕食品安全、重要消费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防控进出境疫病等方面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在促发展方面,要围绕战略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外贸发展和技术贸易措施等方面加强新技术研究,在强质检方面,全面推进科技质检建设,加快现场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推广,加快信息手段的综合集成和应用。
四、着力抓好地理标志保护
16.加强监管,提高工作质量。着力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与保护工作。抓工作落实,抓工作督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续监管,组织一次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管检查专项行动。组织质检系统有关知识产权与地理标志保护的培训活动。在中欧10+10地理标志互认合作基础上,推进我国知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国外获得保护。积极参与国际磋商,增强多双边国际规则话语权。
17.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宣传。组织地理标志与经济、贸易、文化、旅游的有机结合及成效展示,运用好各种渠道和资源,广泛参与境内外展示交流,积极争取有条件的文化或旅游活动或地区开展综合展示试点活动。扩大地理标志涉外保护和进出口贸易。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质检协调和专项任务落实,参与并配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在四川“西博会”上举办地理标志保护成果展,编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画册,拍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题片。
18.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基础建设。抓好建章立制,加快《涉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考核办法》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开展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进出口额、出口趋势、区域产值及其增幅统计与分析。完善全国和本地区的地理标志基础信息的汇集整编。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组织好有关示范区的批筹和考核验收,发挥好示范区的示范与引领作用。
五、着力抓好技术机构改革发展
19. 加强质监技术机构改革发展研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质监技术机构实际,研究质监技术机构改革发展总体思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及总局整体部署,制定质监技术机构改革发展的具体意见,推进质监技术机构改革发展。
20. 推动检验检测联盟建设。检测联盟是实现质检技术机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主要措施。检验检疫在陶瓷、纺织、玩具、大型仪器设备等四个检测联盟的基础上,分专业领域,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原则,建立一批检测实验室联盟。探索推进国家质检中心检测联盟建设,创新质检技术机构建设模式,鼓励试点,推广经验,有效整合资源,打造检测品牌。
21. 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级技术机构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总结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成功做法,树立典型,召开现场会及时推广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经验,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培育和建设好一批质检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导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推动国家科技进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中发挥作用。
六、着力抓好科技人才培养
22. 充分发挥国家级技术机构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总局直属技术机构和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在高端人才、科研、资信方面的优势,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不断完善人才培养的制度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与系统相关单位开展科技合作,着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以科研项目为载体,为质检系统培养一批科技骨干,特别是中青年优秀人才。
23. 积极开展科技培训。按照“突出重点、分层培训、分步实施”的实验室技术培训的要求,继续围绕涉及面广、影响大的专业,举办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适时开展科研管理工作培训,编制并公布科研管理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效率。继续开展检验检测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举办纺织等专业师资力量培训,各地两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检验检测岗位技能全员培训,提升一线人员检测水平。
七、着力抓好自身能力建设
24. 深化“人民质检,为民服务,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全系统科技工作者和科技部门要积极开展树典型、立标杆、评先进活动,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努力结合业务工作,通过实验室开放、检测技能比武、科研攻关等多种形式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
25.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系统在科技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