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仪器销售没投过标,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混江湖的,很多项目动辄就要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投标过程常常无比虐心,各种招数层出不穷,在反腐高压之下,招标流程越来越吹毛求疵,低价抢标,虚假参数应标,想方设法围标,动不动就被判废标或流标,然后就是质疑别人和被别人质疑。感觉每次做完一个投标,心都要操碎了!
今天和大家盘点一下,投标那些糟心的事情!
废标、流标何其多
最近中国政府采购网,又有一大批项目被宣布废标或流标,一个标招2次以上现在都很正常。各种劳民伤财,最开心的是招标公司,又可以挣标书费了。让我们看看废标、流标都有哪些情况吧。
1、陕西师范大学脑片膜片钳系统
本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由于截止至2017年9月6日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数不足3家,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2、北京邮电大学分子束外延生长系统项目
至投标截止时间,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废标。
3、兰州大学电镜中心设备完善(扫描电子显微镜及电镜附件采购)项目
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
4、北京师范大学分子束外延薄膜生长设备采购
设备卖方就设计图纸及技术方案未能与采购人达成一致,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由于投标单位:成都巨新实业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与成都欧迈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品牌一致(安捷伦)并报价高于它,按照招标文件5.1的要求,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处理。即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所以该项目作流标处理。
6、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高分辨3DX射线显微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7、北京理工大学分析色谱仪及低温探针台采购
本项目第1包“分析色谱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
8、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3D生物打印机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本项目实质性符合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9、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扫描电子显微镜与X射线能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由于成都宏诺兴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故该单位作废标处理。因此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即作流标处理。
10、中山大学医学院蛋白纯化液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如上废标或流标基本都是因为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或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现在对资格审核和实质性响应的审核越来越严格:
星号参数不满足三个品牌,
公司证件不全被废标
营业执照原件忘带被废标
未提供财务报表被废标
招标文件上有个地方忘记盖公章,被废标
两家公司投标同一个品牌被废标
投标产品不满足实质性响应被废标
授权书是PS的,当场被揭穿
。。。。
现在做标书,你要睁大眼睛,集中精力,一点都大意不得,不然所有努力都会功亏一篑,栽在那些本可以避免的地方就太不值当了。
围标几乎要精神分裂
围标当然是被严格禁止的,但是很多时候又不得不准备三家公司围标,满足不了三家公司,满足不了三个品牌,招标进行不了,客户买不成,仪器用不了呀!
为了合法合理的围标,就要绞尽脑汁在标书上做文章了。
一个人做三家公司的标书是什么体验?有种精神分裂的节奏!
最大的难度是你要找三家毫不相干的公司,还要找三个都能满足关键参数的品牌。
找三个投标报名人。用三家公司名义报名,付三次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然后就是一人分饰多角,做三份完全不同的标书。
同时做三个公司的标书,为了以假乱真,弄假成真,绞尽脑汁让三个标书像三个完全不同的公司做出来的。所以除了字体不同,格式不同,内容不同,各种不同。
好不容易搞定一切,恍惚中又怀疑自己把公章盖错了。
以上都是围标的真实经历!
据说现在有很多网络投标,直接提交电子版标书,招标办甚至能根据文档的属性查看最终编辑人,发现是同一个人做的,还发现是一个局域网里做出来的,然后被废标了。他们就带回家做一份上传,用手机热点做一份上传,在公司电脑上做一份上传。还要保证三个文档的编辑人不同。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虚假应标,底价抢标
如下是真实的案例,感谢热心者提供!
案例1
本来不想提了,刚发生的事情。投了一个标,参数都是我们的,对方硬是响应,预中标排名第一,私下看到对方所投产品型号,根本不能满足,用户也不够积极,最终协商的结果是其中一个大型仪器供其他厂家的货,闻所未闻,气死我了。
案例2
本人亲自操作项目: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甲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检测设备一套),客户之前考察我公司代理美国爱德士公司产品,结合他们兄弟单位的使用情况考虑采购。参数按照饮用水国标两虫第三法(其实就是爱德士的参数)进行了参数公示和招标。结果竞争对手PALL公司产品(产品符合饮用水国标两虫检测第一法)来抢标,因为价格差距近30万。打分制价格低占了很大优势,对方中标,但是第一法的设备和操作肯定和第三法有很大的区别。对方的标书上参数完全满足。我方提出了质疑并提供了国家饮用水GB5750的标准为依据,提出国标第一法跟招标参数的不符表示质疑,对方虽被废标但并不甘心。两家公司都互不相让,最后交易中心和客户害怕事情闹大,把资金买了其它设备。两家公司争来争去,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项目有几点让人很无奈:
1、开标前虽然招标参数是我的,对手不看参数全写满足,对手价格低,打分制招标他们优势大,却没有任何对策。
2、对方中标我代表公司以国标里的要求提出质疑,对方根本不在乎,就说自己满足,交易中心虽把对方中标结果废除,但是并没有任何实际的惩罚。对方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却把交易中心给吓怕了。
3、交易中心暗示我私下找对方谈,出点费用让对方接受被废标,我们作为第二中标人顺序中标,但是老板和厂家觉得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对方参数实际又不满足招标要求,不愿意出这个费用。我也无话可说。
案例3
我做过一个大型进口设备的招标,这个产品比较特殊,金额要100多万,厂家在中国没有总代理商,都是按报备制做的,客户前期需求最先找我们沟通,选型和技术交流都是我们做的,当然我们也第一时间和厂家进行了报备,并且拿到了厂家针对这个项目的专项授权。等开标的时候,现场的情况一下子让我们措手不及,竟然有另外2个公司也拿着厂家的授权来应标了,并且价格比我们低很多。当时招标办根据低价中标的原则,让A公司中标了。后来我们就质疑了,三家公司用同一个品牌来投标,明显不符合招标规则,按理当场应该废标的。并且A公司的授权涉嫌伪造,是将厂家原来给的授权进行了PS处理。质疑最后仍然无效。我们又和厂家进行协商,要求厂家不能直接对A公司进行供货,必须要通过我们进行采购。但是厂家却唯利是图,仍然向A公司进行了供货。现在客户仪器买了,售后却没人管了,A公司早都找不到人了,又来找我们做售后。你说我们管还是不管?
做项目真心不容易,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投标项目需要我们倾注更多的心力、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也希望有越来越公开透明公平的竞争机会,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同行恶性竞争,对双方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