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对21起治超处罚案件依法办理了结案手续。这是广西高速公路部门首次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治超案件处罚,利用计重仪器、监控系统记录的治超执法方式获得法律认可,将更广泛地运用在治超执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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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车辆被强制执行处罚
4月19日,21起治超处罚案件的罚款被执行到位。据介绍,这21起治超案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并未采取传统的现场执法方式,而是利用计重仪器和监控系统对违法企业和车辆进行了取证的方式。
对此案的顺利结案和执行,高速公路管理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的强制执行,相当于在法律上认可了这种新的执法方法。”
记者了解到其中一起案件的详细情况:2014年12月13日下午,南宁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牌号为桂AC1×××的货车,从吴圩收费站驶入南友高速公路,又从苏圩收费站出站驶离。该车为2轴,车货总重26.30吨,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该车型最大吨位6.30吨,涉嫌超限超载。
根据高速公路计重仪器、监控系统记录,高速公路部门确认了该车的违法事实,先后向当事人寄送了违法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车罚款800元。然而违法运输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并未在15日内接受处罚。高速公路部门又向企业送达了行政决定催告书,但10日的期限到了,当事人还是不履行行政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2016年1月14日,法院依法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强制当事人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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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新方法震慑超限行为
按照同样的方式,青秀区人民法院对共21起超限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的裁定,收到裁定书后,有2起案件的当事人主动到南宁高管处缴纳罚款结案,其余19起案件的当事人也于2016年4月14日向法院缴纳罚款。至此,南宁高管处依法向法院首次申请的21起治超后续处罚强制执行案件顺利结案。
高速路政人员介绍,目前仍然存在大量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治理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治超工作正常开展,一些超限超载车甚至直接冲卡。
而此次21起案件的强制执行,对广西高速公路治超工作而言,利用计重仪器、监控系统记录资料进行非现场执法的新方法也获得了法律的认可,治超新方法将有效地震慑违法超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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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可网络查询违法记录
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科负责人说,办案过程中,工作人员理顺并规范了治超非现场执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执法工作标准、证据材料要求、履行执法程序、申请执行流程等,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成功的范例。今后,高速公路部门将采取路面现场整治与后续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引导运输行业依法运输。
此外,企业和司机如想了解是否有违法记录,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违法超限运输联网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124.227.12.201:83/)查询违法记录。有违法情况,需携带车辆营运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和复印件到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