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了解到,内蒙古10家单位成为自治区首批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试点单位,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
4月8日,内蒙古遴选了一部分具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基础的单位作为试点,开展先行先试。对各试点单位所辖的大型仪器设备整合资源、进行分类统计,将能够共享的仪器设备实行报告制度,并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有偿服务。自治区政府将对开放共享给予财政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单位开放共享进度,积极探索开放共享有偿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代理制、融资租赁新模式,面向社会实现服务增值。
据介绍,首批试点的10家单位分别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内蒙古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