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同12月27日讯近日,大同检验检疫局传来消息,今后,出口企业可赴大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领、办理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第146号和第147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已于12月20日正式实施。当日起,大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签发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且在免除原产地签证费和空白原产地证书工本费等行政收费的基础上,再免除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信息化系统平台费和申报费,帮助辖区企业充分利用好原产地证书这一“有价证券”。大同出口企业可登录原产地电子申报系统平台,为即将出口至韩国和澳大利亚的货物以及在途货物免费办理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根据规定,企业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进行贸易时,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使进口方获得关税减免,使得贸易成本降低。同时,可为出口企业创造更多机会,争取最大利益,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申领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时,对2015年12月20日处于运输过程中、在缔约方或在海关仓库暂存的出口货物,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19日前申请补发。申领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时,对2015年12月20日处于运输途中的出口货物,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19日前申请补发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作者:郝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