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齐鲁晚报》接连报道了省城各大水产批发市场检测出多批次兽药残留问题鱼。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水产批发市场均无快检设备,使得“毒鱼”轻而易举地上了市民餐桌。(详见《齐鲁晚报》11月7日A06版的)
水产品是蛋白质、无机盐和维生素的良好来源,尤其是蛋白质含量丰富,是人类摄取动物性蛋白的重要食品。可是近年来,由于水产品养殖环境恶化,以及不法生产经营者的利欲熏心,使得水产品兽药残留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防范食品残毒主要是要靠常规监测,特别是蔬菜、鱼肉类等,更得靠日常检测来把关。按照记者给出的报道,时下“济南水产市场几乎不检测鱼类兽药残留,而且养殖环节也不检测”,这就让人心有余悸,且颇觉得不可思议了。明知问题存在,而且还是危害市民身体健康的大问题,为什么检测缺位呢?既然“水产市场无快检设备,政府抽检的周期长”,那么,为什么不加强监管,缩短抽检周期,把抽检改为常规日常检测呢?难道“兽药残留快检成本高,市场不愿多出钱”,就能成为日常检测缺位的理由吗?
科技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把双刃剑。因为它既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同时也容易被不法犯罪所利用,这是人所共知的客观现实。因而,对此只能依靠科技手段和责任意识加强监管、检测、追责、惩处,以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检测也好,追责、惩处也罢,都需要食药监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和主动作为。
目前济南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既如此水产品检测就更不应成为缺项了。加强对水产品的监管需要在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检测能力、加大依法惩处力度上做文章,围绕着适应现实需要和保证食品安全来开展工作。监管力量不足可以申报增加编制,使得监管职责全覆盖;素质不高可以加强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检测设备落后可以靠优惠政策鼓励市场和检测机构更新或增加设备,使之检测无漏点、无缝隙。在抓好源头治理的同时,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监管、检测档案。对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通过加大惩处力度使之不敢违法,通过提高检测手段使之不能违法,进而达到使之不想违法的最终目的。
据记者在全国各大水产品集散地调查,毒鱼现象早已普遍存在,已构成食品安全的又一大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民众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人工饲养的各种鱼类要尽量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