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处罚决定书,对浙江某电梯有限公司交付使用监督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8万元。
7月31日,仙游县郊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当地凤凰百货正在使用的5台电梯进行专项检查,佳联电梯作为安装单位无法提供电梯的监督检验合格报告,也无法提供有效的监督检验记录。执法人员立即对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敦促使用单位马上停止使用这5台电梯,同时联系莆田市特检院申请监督检验,待取得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后再交付使用。
8月10日,郊尾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凤凰百货的电梯进行复查,发现店内的5台电梯仍然在使用,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