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南沙港集装箱码头,南沙检验检疫局又一次联合南沙海事处、广州港务局海港分局,开展针对化学危险品的联合检查。据悉像这样的多部门联合行动,每月至少三次。此前在天津港“8·12”事故中“现身”的剧毒氰化物备受关注,对此南沙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氰化物经南沙进出口。
天津港“8·12”事故发生后,南沙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即启动了危险物专项联合行动。南沙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科负责人梁泽文介绍,按照危险化学品危害性分类(共九类),从南沙港集装箱码头进出口的化学危险品包括三类易燃液体、八类腐蚀物质、九类其他危险特性物质;而在小虎岛石化码头,化学品主要通过散装方式进出口,以三类易燃液体居多,如氯乙烯、甲醇、柴油、汽油等。“化学危险品进出口,是每批必检的。”梁泽文表示,“从我们掌握的数据看,没有氰化物经南沙港或小虎岛石化码头进出口。”
数据
2014年度,南沙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4404批,货值14.7亿美元,检出安全项目不合格批次208批;
2015年上半年共检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1573批,货值5.9亿美元,检出安全项目不合格批次149批。
自去年11月南沙检验检疫局、广州港务局海港分局推行“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以来,在危险化学品方面的检出率从去年的4.7%提高到今年的9 .3%。
作者:冯宙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