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5日开始,陕西省质监局改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批制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实行宽进严管,通过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实现公平竞争,提高陕西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服务质量。
截至2013年底,陕西省机动车保有量约为602.7万辆,机动车检测机构仅104家,在用汽车检测线为221条,检测线密度达2.68万辆/线。西安市目前汽车保有量约180万辆,检测线82条。针对市场对汽车检测机构的需求和亟待解决的服务质量等诸多问题,陕西省质监局决定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格许可和检验检测,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具体说,在确保申请单位资格许可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取消前置审查条件、取消机构设置数额上限。凡依据质检总局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提出申请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依法向省质监局提出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申请后,不再把《调查表》、投资金额、土地预审、人员构成等作为前置审查内容;不再通过规划布点限制机构设置数量。通过向市场、向社会放权,激发社会投资和创业热情,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同时,证后监督将更加规范和严格,通过对安检机构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立科学的定期巡查制度、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即将安检机构由高到低分为A类、B类、C类3个类别,对已取得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该局组织开展现场考核评价工作,市、县(区)质监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不同类别的安检机构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频次。
对被评定为A类、B类、C类的安检机构,市质监局组织县(区)质监局分别采取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检查一次的方式进行。陕西省质监局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力度,对用户的投诉(举报),通过飞行检查或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该省安检机构进行抽查,促进各检测机构提升建设条件、安检标准和服务质量,提高整体检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