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将于近日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位于人口密集区的加油站等,启动全市范围检查;拟定于4月起对汽油清净剂进行抽检,力保油品清洁,对违规者将从严从重处理。这是记者从6日召开的面向石油化工企业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会上获悉的。
3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出台。其中,在油气油品监管方面有多项调整,处罚范围扩大。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副主任刘金福今天在会上表示,防治雾霾,人人都要有担当精神,共同减排。目前,北京有1000多座加油站、20多座汽油库、80多辆油罐车,石油化工企业减少油气排放,就是对治理雾霾最大的贡献。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刘明宇介绍,2013年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进行了3万余次检查检测,处罚139座,共124万元人民币。今年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排污石化企业将从严从重处理。
汽油中加入清净剂,可清除发动机产生的积碳,清洁发动机燃油系统,改善发动机燃烧环境,有利于在发动机内表面形成保护膜,以达到节油效果,减少排放。
刘明宇强调,今年将加强油品清净性的抽查和监管。初定于3月至4月,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位于人口密集区的加油站等,启动全市范围的集中检查;4月至5月进行油品清净剂的专项抽检等工作。此外,还将着重对油库、油罐车等的各个泄漏点进行检查,对漏油漏气等加大处罚力度。
刘明宇建议,石化企业要设立环保岗,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提高自检频次。
中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车鲁宁,今天表示,将把好油品质量关,保障汽油清净剂等的添加。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的崔凌同样说,将做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为社会和客户提供更高环保标准的产品。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涉及油气油品监管方面新增加两项为,一是第79条及第12条罚则,要求本市销售的车用燃料应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并按照规定添加车用油品清净剂,否则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二是第35条和第99条法则,要求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按照规定自行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在网站或其他对外公开场所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年,否则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修改了第108条罚则,将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使用问题的处罚额度由0至5万元提高至2万至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