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及本市公共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根据本市日前出台《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对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核心能力建设工作。
到今年6月底,全市各级实验室检测能力将具备诊断和确诊重点疾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测试确认与监测等能力;指定机场和港口具备开展疑似或感染人员医学排查、评估、隔离和转运的能力,提供卫生安全的口岸环境;对生物、化学、食品药品安全、核与辐射等因素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在48小时内评估可能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经济社会造成影响。公共卫生事件能够规范、及时地做好信息报告、疫情评估、通报和现场处置工作。
在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方面,各区县政府将加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物资储备、应急演练、人员培训等经费投入,建立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检测试剂的有效供给保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检测、疾病诊断和确诊能力建设。卫生部门将加强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建立以市级实验室为核心、区县级实验室为基础的卫生应急实验室检测网络;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各级实验室仪器设施等装备,强化病原微生物、毒物等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检测标准。
本市将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建设,农业、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合作,建立并完善同时调查、信息共享、共同处置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水平,注重源头管理和综合防治。农业和检验检疫部门将完善信息报告网络,加强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及出入境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大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站建设。
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建设方面,本市卫生部门将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及时汇总上报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数据,逐步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区域,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单位数量,初步建成全过程风险监测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还将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和流行病学调查所需的现场快速检测、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通讯等装备配备,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流程。研究推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提高对特殊致病因子、未知和疑难样本的鉴定和分析能力。此外,检验检疫机构将加强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的监测,完善口岸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流程。
在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方面,本市将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成市、区县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完善现场处置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