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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联手保安全,落实与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食用菌、大黄鱼检验检疫监管联络机制合作备忘录,确立监管协作内容;与厦门、浙江等检验检疫局联合开展执法稽查协作,打击使用伪造检验检疫证书、查处“飞单”出口、调查出口食品国外通报等;与江西、湖北等检验检疫局共同做好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检验监管效能。
一是联手保安全,落实与浙江检验检疫局出口食用菌、大黄鱼检验检疫监管联络机制合作备忘录,确立监管协作内容;与厦门、浙江等检验检疫局联合开展执法稽查协作,打击使用伪造检验检疫证书、查处“飞单”出口、调查出口食品国外通报等;与江西、湖北等检验检疫局共同做好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进口大宗资源性矿产品检验监管效能。
二是合力畅通关。与厦门、江西检验检疫局共同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江西出口农产品产地与口岸联合监管模式以及江西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CIQ铅封+口岸免于查验”的快捷直通模式;与厦门检验检疫局联合开展“进口烟叶跨区调剂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并推广至在全国主要卷烟生产地区;落实通关联系配合机制,有效促进辖区货物在泛长三角地区顺利通关,提高通关效率。
三是协作强基础。泛长三角检验检疫机构实验室在检测资源和技术能力方面开展优势互补,提升检测应对水平,提高对企业服务能力;主动会同厦门检验检疫局与省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两个平台”建设和执法监管合作,在口岸监管平台建设和数据交换共享机制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化合作;先后派员赴上海、江西检验检疫局学习进口种畜的检疫工作经验,并与厦门检验检疫局协作完成进口种猪现场检疫及途中运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