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后的今天,作为世界第一出口国和世界第二进口国,我国面临的国际环境复杂严峻,进出口贸易明显放缓。原有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中“重微观轻宏观”、“重出口轻进口”、“重检验轻监管”、“重服务轻把关”、“重工业轻民生”等种种弊端,不仅越来越不适应外贸的发展,也让商检制度的存在遭到了一定质疑。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制深层次改革迫在眉睫。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由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政府注册的独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数量等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证书的工作。目的是经过第三者证明,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重要进出口商品,非经检验发给证件的,不准输入或输出。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以建设示范区践行着法检体制改革之路;及时下发的《质检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改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更在第一时间提出了推进改革的18条措施;细分检验监管各方面工作,组成6个工作组,分赴50多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分支检验检疫局,边研究,边实践,群策群力破解难题,确保18条具体举措在基层生根。
1月13日,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出席并在讲话中要求,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检验监管业务改革。结合刚刚闭幕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孙大伟就加快推进检验监管业务改革,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领会中央要求,落实总局部署。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检验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领会总局党组对检验监管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检验监管业务改革的基本精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制度措施。通过克服消极观望的心理,增强主动性;克服麻痹大意的心理,增强危机感;克服无所适从的心理,增强自信心;转变观念,树立改革创新思维。通过制定检验监管业务改革总体方案,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体系,处理好推进改革与完善制度的关系,着眼全局,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通过突出加强风险管理,完善目录外商品监管,抓好出口示范区建设等源头管理,加强进口商品检验监管,抓好当前,强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措施。
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抓好制度落实。要严明纪律,从严治检;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落实责任,提升绩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贡献。
面临改革,检验监管工作砥砺前行,走得实、走得稳。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2014年,如何稳中求进,检验司司长王新全面描述了检验监管工作的发展蓝图。
“《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业务制度改革方案》,是检验监管工作深化改革的总纲领。”王新告诉记者,“在即将制定出的落实时间表及路线图中,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第三方检验机构使用与监管制度三项基本制度将被进一步完善;创新了法检目录动态调整、口岸查验、口岸放行、执法稽查、进出口质量评价和考核、检验监管区域化管理六项机制;强化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施、政府实验室支撑、检验监管电子化三个体系。”
王新介绍,总局将不断完善以风险防控为目标的风险管理制度。全面启动风险管理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分步推进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风险监测点的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立体式、多层次监测网络,全面掌握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将启动质量安全追溯调查管理程序的制定,规范追溯调查工作,开展调查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调查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风险管理对检验监管支撑依然不足的问题,王新表示,总局将在今年继续完善风险评估方法和程序,组织制定风险信息发布规则,拓宽风险分析结果应用范围,推进风险信息发布和通报工作,完善风险预警发布机制,并将适时对各直属局风险管理及应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出口商品监管方面,我们将把着力点放在‘事后监管’上。”王新介绍道。强化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建立以出口退运、国外通报、召回等为信息输入的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机制。综合运用“黑名单”、行政处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同时,严厉打击买卖、伪造检验检疫证书等违法活动,打击非法出口行为。
从职能设置来讲,以“关口检验、合格放行”为主要特征的我国传统进出口商检模式与贸易的无障碍进行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矛盾;而且商检机构检验与监管职能的并存,也导致了“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身份,由此产生了部分检验流于形式、不合格检出率低下、把关成效不显著等问题,这些一直都是商检为外界所诟病的焦点。
所以,按照“管检分离”的改革指导思想,检验司将充分发挥第三方检验机构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工作检测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引入第三方服务和完善政府监管相结合,坚持资质认定和过程监管相结合。一是建立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结果采信机制。二是完善第三方检验机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