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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世界卫生组织(WHO)致函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再次认定其为WHO药品质量保证合作中心,并高度评价了中检院对WHO工作的贡献和支持。中检院新的任期从2012年5月26日开始,至2016年5月26日结束。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WHO)致函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再次认定其为WHO药品质量保证合作中心,并高度评价了中检院对WHO工作的贡献和支持。中检院新的任期从2012年5月26日开始,至2016年5月26日结束。
在对中检院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认真评估的基础上,WHO总部认为“中检院是WHO在药品质量控制方面的关键合作伙伴,具有全球影响力;WHO总部以及WHO其他合作中心高度认可中检院在药品质量控制方面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以及对WHO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巨大贡献”。
在新的任期内,中检院作为WHO药品质量保证合作中心的工作职责为:为WHO国际药典建立分析方法;建立中国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与WHO合作,在药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研发、上市后药品质量监测(假冒伪劣药品检测分析)等方面进行合作和研究;对药检技术人员(尤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人员)进行药检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