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的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2013年,卫生部将以粮食、蔬菜、肉、乳、婴幼儿食品和非法添加物等为重点,实施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同时完善食源性疾病管理制度,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根据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今年我国将加快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适时发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黑名单”,完善相关检验方法。
为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2013年我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率将扩大到90%以上,确保实现量化分级管理率的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达到50%以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目的:
一是通过风险监测,了解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科学评价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对健康带来的危害及造成的经济负担,为有效指定食品安全管理政策提供技术依据。
二是通过风险监测,了解掌握国家或地区特定食品或特定污染物的水平,掌握污染物变化趋势,开展风险评估并适时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管理。
三是通过风险监测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指导确定监督抽检重点领域,评价干预实施效果,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信息。四是 通过风险监测指导科学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客观评价并发布食品安全客观情况,科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我国消费者的信心,促进国际 食品贸易发展。
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将根据2013年监测计划对本系统的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承担2013年监测计划任务的技术机构,加强组织管理,确保监测任务的落实;要根据国家监测计划的内容和要求,针对本地区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监测方案,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卫生部备案,并抄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协助监测人员进入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和收集相关信息。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应当加强计划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并按计划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卫生部要汇总分析各部门报送的监测数据,各部门要利用会商机制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只有通过有效实施风险监测,才能真正建立起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机制,真正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测、干预、实现预防为主、先发制人的监管理念。